隨着春節臨近,大量農民工將返鄉過年。爲防止拖欠農民工工資,近日,市建委下發通知,要求各施工企業在1月31日前,對在建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對檢查中出現支付問題的項目要重點監控,逐一解決。各施工企業要認真梳理在建項目的工程款到位情況,對工程款到位率較低的,要督促建設單位按合同儘快支付,對惡意拖欠的建設單位可向市或區(縣)建設主管部門投訴。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督促本地區建設項目各從業單位及時按照合同約定和有關規定履行計量程序,加快結算工作,要督促建設單位按照合同和有關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工程款,確保總承包企業及時支付分包工程款。妥善解決結算中的爭議問題,對難以達成一致意見的,要先確定一個暫定金額進行支付。爲確保農民工工資支付到位,建設項目各從業單位要按照相關規定要求,協商訂立補充協議。
按照“誰承包、誰負責”的原則,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的農民工工資支付全面負責,分包企業對分包工程的農民工工資直接負責。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在做好工程款支付監管的基礎上,重點抓好總承包企業、分包企業的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已獲得工程款的施工企業,優先償付農民工工資。對惡意拖欠的施工企業,要記入信用檔案,並在市場準入、招投標、資質等方面予以處罰。
各區(縣)建委、各省駐津建管處、各集團(總公司)及總承包企業都要建立“應急工作組”,指定具體部門和人員專門負責處理拖欠投訴工作。各施工企業要制定應對拖欠突發事件的處理預案,根據實際情況準備必要的應急資金,切實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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