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下午,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將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聽取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至此,中外關注也備受期待的新一輪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詳單”也將露出真容。站在這個特殊的節點上看,改革開放以來已經進行的5次政府機構改革和正在進行的第六次改革,帶來的影響都會十分深遠。
五次改革不斷深化
第一次:1982年。這次改革明確規定了各級各部的職數、年齡和文化結構,減少了副職,提高了素質;在精簡機構方面,國務院各部門從100個減爲61個,人員編制從原來的5.1萬人減爲3萬人。
第二次:1988年。通過改革,國務院部委由45個減爲41個,直屬機構從22個減爲19個,非常設機構從75個減到44個。在國務院66個部、委、局中,有32個部門共減少1.5萬多人,有30個部門共增加5300人。增減相抵,機構改革後的國務院人員編制比原來減少了9700多人。
第三次:1993年。改革實施後,國務院組成部門、直屬機構從原有的86個減少到59個,人員減少20%。國務院不再設置部委歸口管理的國家局,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調整爲8個。
第四次:1998年。國務院不再保留的有15個部委,新組建4個部委,更名的有3個部委。改革後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組成部門由原有的40個減少到29個。
第五次:2003年。這次改革是在加入世貿組織的大背景之下進行的。改革後,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由28個部門組成。
就新一輪改革,黨的十七屆二中全會通過《關於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描繪了新一輪改革的藍圖: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和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要求,緊緊圍繞職能轉變和理順職責關係,進一步優化政府組織結構,規範機構設置,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完善行政運行機制。
新的起點新的課題
“與前5次較大規模的政府機構改革相比,此次改革具有其鮮明的時代背景。”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湘潭大學教授謝勇代表表示,經過30年的快速發展,我國正處於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的歷史起點上,改革開放進入關鍵期。他認爲,在這一特殊時期,行政管理體制中仍存在一些不適應時代發展要求的地方亟待改善,必須通過深化改革,進一步消除體制性障礙,切實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這對政府自身來說,是一個很有挑戰性的課題。”謝勇說。
前後相續循序漸進
“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是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是上層建築適應經濟基礎客觀規律的必然要求,貫穿於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全過程。”國家行政學院副研究員宋功德談到,新一輪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已經啓動,將到2020年建立起比較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行政管理體制作爲改革目標。
宋功德認爲,歷次改革之中貫穿着3個鮮明的特點:一是與時俱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與經濟社會轉型同步進行;二是不斷超越,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目標定位越來越高;三是循序漸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內容日益深化。他說,經過多年努力,政府職能轉變邁出重要步伐,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得到加強,政府組織機構逐步優化,公務員隊伍結構明顯改善,依法行政穩步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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