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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廣東經濟特區工作 “南生,你去當中國的孫悟空吧!”
谷牧說:“辦特區,就看你們廣東的了,你們要有點孫悟空那樣大鬧天宮的精神,受條條框框束縛不行。”習仲勳當場就說:“南生,你去當中國的孫悟空吧!”
南都:中央同意廣東、福建先走一步,建設特區後,您成爲了廣東特區最早的負責人。
吳南生:中央50號文件下達後,省委爲加強對經濟工作的領導,成立了由劉田夫、王全國和我組成的三人小組,省委還決定我把主要精力放在特區方面。
1979年9月20日,谷牧再次來廣東。習仲勳等向他彙報了貫徹執行中央關於廣東先走一步文件的情況。22日,谷牧與省委負責人談話。當習仲勳等提出是小搞、中搞還是大搞的問題時,谷牧強調說:“中央是要廣東先行一步,要廣東大搞,小腳女人小步走就起不了這個作用。廣東要快馬加鞭,搶時間走在全國的前面。”他還說:“辦特區,就看你們廣東的了,你們要有點孫悟空那樣大鬧天宮的精神,受條條框框束縛不行。”習仲勳當場就說:“南生,你去當中國的孫悟空吧!”於是我全力負責三個特區的規劃和籌建工作。
我原來主管宣傳文教科技等方面的工作。臨行前,我就請這些單位的負責人和高等院校的黨委書記、校長到省委會議室,對他們說:我要“棄文從商”去辦特區了。多年的經驗,經濟不發達,文化、科學、教育事業是發展不了的。希望特區能辦成,賺了錢,支持你們大力發展!
之後,我和他們一一握手作別,這一別就30年過去了!
當時深圳外逃問題嚴重
1978年深圳農民分配收入平均每人134元人民幣,同期香港新界農民收入13000多元港幣,兩地農民收入差距很大
南都:您負責廣東特區工作之後,什麼時候到深圳的?
吳南生:谷牧回北京後,9月28日至10月5日,我和省委政策研究室秦文俊、外經部門王志義等驅車到深圳,走訪了沙頭角、蛇口和幾個邊防口岸,同深圳市委主要負責人邊看邊議,在許多問題上交換了意見,我們對解決深圳市今後建設的問題,同市委取得了一致的意見。
當時深圳經濟非常困難,1978年深圳農民分配收入平均每人134元人民幣,同期香港新界農民收入13000多元港幣,兩地農民收入差距很大。深圳偷渡外逃的人越來越多,據不完全統計,歷年外逃的共有六七萬人,耕地丟荒9萬畝。新成立的深圳市委要以很大的精力去抓“外逃風”問題。原來的深圳鎮僅有3萬人,沒有什麼工業基礎和技術力量。深圳改爲特區後,市委對重點抓什麼,經濟如何規劃這一帶根本性的問題,衆說紛紜,莫衷一是。我們和市委負責人經過反覆交談,明確瞭解決“先走一步”這一首要問題,強調要力爭在較快時間,在深圳建成一條“富線”。
提出建設深圳12個問題
經過廣泛調查研究,認真聽取海內外人士的意見,我向省委上送了《關於加快深圳建設必須解決的幾個問題》的報告,同時解決了建立蛇口工業區的問題
南都:這次實地調查之後,您對深圳以後的發展有了具體的思路吧?
吳南生:我回到廣州之後,於10月24日向省委上送了《關於加快深圳建設必須解決的幾個問題》的報告。在報告中,提出了關於農業生產、發展旅遊業、建立福田出口加工區、建立沙頭角試驗區和蛇口工業區等12個問題。
關於蛇口工業區問題,此時還沒有解決,主要是地租價格沒有定下來,影響同外商談判。招商局認爲省裏定的價格偏高,對外商缺乏吸引力。我在報告中提議,按招商局的要求,每年每畝上繳廣東省4000元港幣,從“六通一平”完成後開始徵收。11月18日,由我主持,省、深圳市和招商局的代表在協議上籤了字。建立蛇口工業區的問題,至此全部解決。蛇口工業區從此成爲深圳特區的一個組成部分,也是先行和示範部分。
1979年10月31日,我主持召開“出口特區”工作座談會,討論研究舉辦特區的方針政策和做法。隨後,爲省委草擬了向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建立出口特區幾個問題的彙報提綱》。
“出口特區”改稱“經濟特區”
1980年3月谷牧在廣州主持召開廣東、福建兩省會議採納了廣東省的建議,把“出口特區”改名爲具有更豐富內涵的“經濟特區”
南都:雖然中央在1979年7月就同意了廣東、福建建設特區,但是當時所說的特區還不叫“經濟特區”,而叫“出口特區”,後來爲什麼改成了“經濟特區”,具體是什麼時間改的呢?
吳南生:1979年4月中央工作會議後,“要辦特區了”的消息傳佈得很快,我們當然很高興。可是,北京有另一個聲音說:他不懂!陝甘寧是政治特區,不是經濟特區。這話有道理,因爲陝甘寧確實是政治特區。我們從這裏得到啓發,那就叫經濟特區吧!
1979年12月7日,谷牧在北京京西賓館主持召開廣東、福建兩省會議。中央各部委辦有關方面的負責人都參加了,這是當時在北京一次很轟動的會議。我在會上提出,將“出口特區”改用“經濟特區”的名稱較好,含義更確切。我解釋特區不僅辦出口工業,而且還要辦科研、商貿、旅遊、住宅和其它經濟事業。我說:我們的意見是,建立特區必須採取“一快二寬”的方針。快,就是既然看準了,就要立即動手,不要拖拖拉拉,猶疑不決。要大膽放手,爭取時間,奮鬥10年,把深圳、珠海、汕頭3個特區建設成爲初具規模的現代化工業基地,在那裏建立一條富線。在彙報中,我還提出參考了亞洲一些國家和地區的做法,將特區土地使用期定爲50年。
廣東、福建彙報後,谷牧就特區建設等問題作了講話。谷牧十分贊成深圳特區的路子。
1980年3月24日至30日,谷牧受中共中央、國務院的委託,在廣州主持召開廣東、福建兩省會議,檢查總結中央1979年50號文件貫徹執行情況,進一步研究試辦特區的一些重要政策。會議採納了廣東省的建議,把“出口特區”改名爲具有更豐富內涵的“經濟特區”。會後,以中共中央、國務院文件正式下達。
都說改革開放是“摸着石頭過河”。用經濟特區這個名字,可以說是摸到一塊大石頭!這個名字很好,名字一出來,反對的聲音好像也少了些。
1980年4月25日,中共廣東省委常委會議決定,成立廣東省經濟特區管理委員會。5月4日,省委任命我兼任廣東省經濟特區管委會主任,副省長王寧、曾定石兼副主任,秦文俊任副主任,代表省人民政府負責對全省三個特區的統一管理,並直接經營深圳經濟特區。6月12日,省委任命我兼任中共深圳市委第一書記,市革命委員會主任。
籌劃特區先立法
當時海外的朋友說,你中國是沒有法的。無法可依,無規可循,要人家來投資,誰敢來?沒有法律,成了辦特區最大的問題
南都:吳老,您籌劃特區的第一件事,是研究、起草《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而這個僅僅只有2000多字的條例從起草到公佈,卻用一年的時間,作了13次修改,可謂字斟句酌。在特區還是個“概念”的情況下,當初是基於一種什麼樣的想法,率先着手起草《特區條例》的呢?
吳南生:當時海外的朋友說,你中國是沒有法的。無法可依,無規可循,要人家來投資,誰敢來?特區要同國際市場打交道,就不能開國際玩笑!沒有法律,成了辦特區最大的問題。
這樣從1979年開始,我們一直都在學習、研究、探討外面先進的東西,因爲過去我們對外面的情況一點不瞭解。
這裏,我們要特別感謝莊老———原全國政協常委莊世平先生。當時他是香港南洋商業銀行董事長。從1979年春節前後開始,他就爲創辦特區、創辦汕頭大學(這兩者是同時醞釀、提出和籌備的)而不斷奔走於香港和廣州、汕頭之間。他熟悉世界經濟,他爲我們尋找來全世界各個自由貿易區、邊境工業區、出口加工區的各種條例、資料,幾乎我們需要什麼資料,他就會立即給我們找到。沒有這些資料,我們很難了解外面的世界,難以研究、規劃特區條例和制訂特區規劃。例如:深圳特區面積原計劃38平方公里,安排在福田、上步,但在一個市內,就有一個特區與非特區的管理問題。後來瞭解到美國與墨西哥邊境工業區很大,才下定決心把深圳與香港毗鄰的地方,全都劃爲特區。又例如,我在1979年12月向中央報告建議將“出口特區”改稱“經濟特區”時說,我們辦特區的目的,絕不止是像世界上一些國家和地區的出口加工區那樣,單純爲了解決就業和外匯收入問題,我們的特區不僅辦工業,還要辦農業、科研商貿、旅遊住宅等等,所以把“出口特區”改爲“經濟特區”,含義更確切些。
這也是從莊老提供的有關資料中得到啓發的。但光有大把國外和香港、臺灣的資料是不行的。你光把人家的東西拿來抄是不行的,有很多東西你看都看不懂。他說房地產,我們根本不知道房地產是怎麼一回事!外面的很多名詞,我們都搞不清楚。比如說地租。國內是打倒地主的,一聽到地租,都反對,可它在外面很普通。外面的東西要拿來研究、討論,哪些立刻我們能用,哪些是改進後才能用到的。地租不行,就換個稱呼,叫土地使用費,這也算個發明,現在大家都認可了。還有像工廠管理條例,我現在連個工廠都沒有,你管它什麼呢?可以說《特區條例》是藉助了外邊的材料,不停地研究、商量,用了一年多的時間,寫了一次又一次,一次一次地改,這個可以說是摸着石頭過河最早、最突出例子了。
1979年12月27日,廣東省五屆人大二次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這一條例。以後,國務院又責成國家進出口管理委員會組織研究論證。1980年4月,廣東省五屆人大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草案)。立法程序是很嚴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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