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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如何保障“十一五”信息化發展目標和主要任務的實現?
答:爲了保障規劃目標的實現和主要任務的完成,我們提出了十二項重大工程和八項具體措施。
重大工程是落實主要任務的具體手段,也是政府投資或政府引導投資的重點領域。重大工程可分爲四類:一是爲突出深化信息技術應用,加強信息資源開發利用,部署了電子政務工程、電子商務工程、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工程、傳統產業信息化改造提升工程、城市和社區信息化工程。二是爲體現鼓勵自主創新,做強做大信息產業,安排了納米級微電子工程、軟件振興工程和先進計算工程。三是在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綜合考慮技術發展和信息基礎設施的升級,部署了新一代網絡工程和“三網融合”工程。四是從信息化人才及安全保障出發,安排了國民信息素質工程和信息安全工程。
政策措施是實現主要目標和任務的保障。制定政策措施的主要思路是:要通過深化政府管理體制改革、壟斷行業改革和投資體制改革,改善信息化發展環境,促進深化應用;要通過加強法規標準建設、市場監管、對外交流和戰略研究,保障信息化健康有序發展;要通過鼓勵自主創新,真正爲信息化持續、健康發展奠定紮實、穩固的產業基礎,確保可控安全。八個方面的政策措施分別是:進一步完善領導協調機制;深化電信和廣電體制改革;健全信息化法律、法規和標準;加大信息產業自主創新支持力度;拓寬信息化投融資渠道;加強互聯網管理;積極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加強信息化戰略研究和基礎工作。
問:請您具體介紹一下政策措施的主要內容。
答:我想從四個方面重點介紹一下:
一是體制機制改革方面。規劃提出要進一步完善領導協調機制。國家信息化建設和發展中的重大事項,由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決定。要儘快建立和完善信息化推進協調機制。在政府部門試行統籌信息化工作的信息主管制度。按照財權和事權的分工,建立中央、地方以及各部門之間規範協調的電子政務管理機制。加大改革力度,打破行業壁壘,完善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規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形成更爲合理有效的市場競爭格局。統籌網絡基礎設施建設,推動內容管理與網絡管理的分離。
二是法律法規標準建設方面。規劃提出要加快信息化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建設。制定電信法、信息安全條例以及電子支付、個人信息保護、電子政務等方面的法律法規,適時修訂和完善保守國家祕密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及商用密碼管理、電子證據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深入貫徹實施電子簽名、知識產權保護、政府信息公開等法律法規,加大執法力度,保障信息化健康有序發展。加大信息化相關重大標準制定過程中的協調和指導力度,加快推廣自主標準的應用,充分發揮企業和行業協會的作用,積極開展電子政務、電子商務、信息安全等應用領域的標準體系建設,研究制定一批基礎性、關鍵性的標準。
三是信息化投融資方面。規劃提出首先要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穩步增加政府信息化投入,重點投向國家信息化發展急需的各類戰略性、基礎性、公益性領域。加快建立政府投入爲引導、企業投入爲主體、其他投入爲補充的信息化建設投融資機制。強化政府投資管理,加強政府信息化投入的審計、監督和績效評估,建立和完善信息化工程建設問責制,形成規範的電子政務工程預算、建設、運行、維護和管理制度。第二,要放寬市場準入,加強政策引導,鼓勵社會資金參與信息化建設。營造良好的財稅政策環境,鼓勵社會資金投向信息資源公益性開發以及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建設。進一步完善對信息服務領域的各項扶持政策。第三,要引入風險投資,促進信息化發展。培育風險投資企業,完善風險投資機制,促進風險投資市場良性發展。創造風險資本與商業信貸、股票與債券相互補充、相互支持的投融資政策環境,保障風險投資機制與企業自主創新、孵化和成長的有機結合。第四,要建立普遍服務基金,完善普遍服務機制,拓寬資金渠道,支持欠發達地區的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切實採取有效措施,降低通信資費水平。
四是互聯網管理方面。規劃提出要堅持一手抓發展,一手抓管理。探索建立法律規範、行政監管、行業自律、技術保障相結合的管理體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運營誰負責和屬地化管理原則,加強互聯網綜合治理,規範網絡行爲,打擊網絡犯罪,加強管理隊伍建設,強化依法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建立規範有序的互聯網信息傳播秩序,實現對互聯網及其網上虛擬社會的有效管理,促進中國特色網絡文化的繁榮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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