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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文物保護遺址』的碉堡裡面住著一戶人家。
這座碉堡位於紅橋區子牙南路的河岸邊,前幾天,王先生發現一座碉堡模樣的建築被柵欄圍了起來,裡面還有人在生火做飯。王先生想到,這座碉堡是文物保護遺址,被當作民宅既影響碉堡的整體外觀,也容易引發火災,對碉堡的保護極為不利。
昨天下午,記者在王先生的指引下來到了這座碉堡外。碉堡的直徑約3米,高約7米,圓柱形的建築西側還有一個出入的門,周圍有3個用來射擊的孔洞。從碉堡牆壁上釘著的一塊牌子上看,這座碉堡名為橋頭堡,是一個文物保護遺址,建於1948年,是國民黨天津守軍為城防所築。
碉堡被木柵欄圈住,從外面難以看清整個建築的樣子。除了碉堡原有的建築,雜物房都是後來搭建的。據住在這兒的大娘介紹,他們一家4口從1989年就住在這裡,當時看這裡沒有人管,他們就進來安了家。
紅橋區文物保護部門介紹說,這個碉堡是2004年批准成為文物保護遺址的,當時已經有人住在裡面了。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並沒有規定不允許居民居住在文物保護遺址內,所以他們也不好乾預。對於居民隨意改變建築本身的結構,用圍牆阻擋建築等行為,市容部門表示,這樣的做法都是違規的,既影響市容的美觀,也不便於遺址的參觀和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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