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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警方6日端掉一青少年擄女劫財色犯罪團伙,以錡秉豐為首的七男一女強盜集團,涉嫌在臺北縣、桃園縣隨機強押婦女洗劫財物,逼問金融卡密碼提款,甚至性侵被害人,行徑囂張、手法凶狠,成員年紀最小僅十三歲,臺灣警方於6日把他們一網成擒。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警方說,涉案的八名嫌犯是錡秉豐(24歲)、歐益宗(18歲)、莊邵民(19歲)、張添麟(18歲)、錡秉豐的女友詹姿珊(21歲)、王姓(16歲)、葉姓(15歲)、劉姓(13歲)少年。警方昨天分別依強盜、妨害自由、恐嚇、竊盜、妨害性自主罪嫌移送檢方偵辦。
警方表示,此一強盜集團成員,因經常混跡一家網吧而結識,缺錢花用就作案,犯案至少五人行動,共乘懸掛贓牌的轎車,尋找獨行或夜歸女為下手對象。
據悉,4月14日凌晨,一名嫁來臺灣的外籍婦人回到住處前,遭錡秉豐等五人強押上車。她告訴警方,當時同伙稱為『老板』的大姐頭詹姿珊也在車上,對方搶走手機和五千多元,再逼問提款卡密碼提領一千元。她哀求說『我家裡有小孩,讓我回家。』對方回答『那有這麼簡單!』揚言要將她賣掉賺錢或叫他丈夫拿錢贖人,隨後將她載到一旅社。
錡秉豐等人將被害人帶入房間,威脅被害人脫光衣服,不理會她月經纔來第二天,輪流性侵,劉姓少年也在眾人慫恿下,性侵被害人。當天上午九時又帶被害人去一家通信行,用她的身分證申辦手機,確定她不會報案後纔放她走。
5月3日清晨黃姓婦人(51歲)騎腳踏車到郵局提款機提領3萬元,錡秉豐等5人尾隨她到附近住處大樓一樓,一陣拳打腳踼後強押她上車,搶走3萬元,再逼問密碼盜領7萬元,將她棄置在山區。
4月21日凌晨錡秉豐五人在板橋市實踐路,假裝向張姓婦人問路,將她載往樹林山區,搶走7萬元等。
葉姓少年供稱,他與錡秉豐等人是一個半月前在網吧認識的,他聽張添麟說要去賺錢,就跟著去,沒想到是去行搶。
警方說,此一集團犯案地點目前所知包括臺北縣和桃園縣,至少五起,其中兩件被害人遭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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