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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15首次對垃圾短信進行了曝光。消費者王先生勇敢地站出來,成為本市第一個為此類短信向運營商維權的人。本報4月2日以《短信發廣告機主討提成》為題進行了報道。王先生認為,運營商擅自在他的手機上做廣告,構成侵權。他將運營商及廣州翼鋒信息科技發展公司共同告到西城區法院。昨天,西城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收到這種短信,我心裡很不舒服。』王先生在開庭前告訴記者,今年2月初,他收到兩條短信,內容都是『意大利原裝進口橄欖油……元宵節前全場九折。』王先生發現,兩條短信都來自同一個SP地址。王先生第一次收到短信時,恰好在開會。第二次,他正在休息。王先生解釋說,『這種短信對我的工作和生活都是騷擾。』
不堪其擾的王先生只得找到運營商協商此事。王先生說,這家運營商查明,兩條短信都是廣州一家公司群發的,屬於信息服務業。而且,運營商也認為,這兩條短信是信息,並非是商業廣告。而王先生將兩條短信當成了商業廣告。最後,運營商同意給予王先生50元話費作為補償,被王先生拒絕了。他向信息產業部相關部門投訴此事,得到的答復是,這樣的短信是廣告類信息。『這種短信對消費者沒有用,而運營商根本就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王先生說。
今年3月,王先生將運營商及廣州翼鋒信息科技發展公司共同告到西城區法院。王先生認為,運營商沒有經過其本人的允許,擅自在他的私有財產上做廣告,是屬於侵權行為,這種短信影響了他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除了書面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外,我還提出與運營商分配合理的廣告利潤。』王先生說。王先生要求分得廣告收入30元。
昨天,涉案運營商的代理人在庭審中表示,王先生告錯了對象,該公司不是本案合適的主體。廣州翼鋒信息科技發展公司總經理常先生則說,該公司提供的只是一種可以群發短信的軟件,具體短信內容和接收手機用戶的范圍均由遼寧一家紅酒公司自行決定,因此他們不構成侵權,不同意賠償。常先生認為,王先生明顯是想通過這件事炒作,目的就是想出名。(武新) (來源: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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