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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畢業證明,我的工作就要泡湯。』昨日(7日,下同),本報接到去年畢業的嘉應學院的學生阿鴻稱,由於讀書時家裡經濟拮據,拖欠學校4年學費,現因工作調動,需學校開具畢業證明卻遭拒絕。對此,系主任表示,只要學生本人回學校,完全可以辦理畢業證明。
4年拖欠1.7萬元學費阿鴻2007年7月畢業於嘉應學院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系。據其介紹,2003年考上嘉應學院後,由於家庭經濟困難,無法承擔大學4年的學費,就在戶籍所在地梅州豐順開了貧困證明,希望通過學校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完成大學學業。但不知道為什麼,他的申請當時並沒有得到批准。
無奈之下,他只能拖欠學費,學校了解到他的困難後,答應他繼續完成學業,但必須在畢業後4年內還清欠款。『按照《學籍管理規定》的要求,我相當於"欠費讀書",每年的學費是4300多元,4年下來,一共欠學校1.7萬多元。』
不繳清欠款不開證明去年7月畢業後,阿鴻因有熟人介紹,無須任何學歷證明就進入佛山一家公司上班。最近,他准備跳槽到另一家公司,但該公司要求他必須提供畢業證書或相關證明,否則無法完成入職手續。
前日,他帶著身份證,回到學校想辦理相關證明,不料學校學籍科的工作人員表示,畢業證明需系裡開,然後由學校蓋章。『回來學校之前,曾電話聯系過系裡的輔導員,得到的答復是"如果不繳清欠款,系裡不會開畢業證明",所以我只能無奈地返回佛山。』據阿鴻介紹,那時班上的貧困生特別多,輔導員跟他們說,大家基本都不可能申請到助學貸款,班裡還有其他兩名同學情況和他一樣。
輔導員與系主任回應不一昨日上午,當記者就阿鴻的情況向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系輔導員白老師求證時,白老師矢口否認本系有這個學生,也不存在學生欠學費要求開畢業證明的事。而系主任肖老師表示,知道系裡有一個拖欠學費又要求開畢業證明的學生,但不知道該學生叫什麼名字,而且該學生並未面對面找過系裡的老師和輔導員。
至於阿鴻是否電話聯系了系裡,肖老師稱不能確認,但表示即使有這樣一種情況,導致該名學生無法辦理畢業證明,責任應在學生本人身上。『按照學校規定,系裡在無法確認該同學的身份前,無法為其開具畢業證明,但只要學生本人來學校,完全可以為其開具畢業證明』。(記者/郭小戈實習生/張林) (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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