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丈夫開車墜入河中,坐在車裡的妻女因搶救無效死亡。這位男子在痛失妻女的同時,也因為交通肇事罪被一審判處了相應的刑罰。
2005年10月的一天清晨,王某駕駛著一輛小客車,搭載妻子、女兒以及妹妹一家出行。
當天6點多鍾,王某駕車沿外環線行駛時,因為車輛失控導致駛離公路,墜入外環河中。當時,王某等人幾經周折,在河裡脫離了這輛車,但是他的妻子、女兒和另外一個親人卻沒能脫身,最終死亡。後來經過交管部門認定,司機王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一審法院經過審理後認定,王某的行為已經構成了交通肇事罪,鑒於其有一些法定從輕的情節,因此對其從輕處罰,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律師說法
天章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銳表示,雖然這起案件中死亡的是王某的妻子、女兒和親屬,但是王某的行為已經構成了犯罪,因此不能逃避法律的制裁。
有人可能認為王某已經痛失了妻女,受到了很大的打擊,是不是可以不用受到相應的刑事處罰?張律師表示,任何人的生命權利都不能被非法剝奪,因為生命權一旦喪失就無法彌補。即使肇事者王某是死者的丈夫和父親,也沒權利隨意剝奪她們的生命。所以,雖然王某是因為過失發生交通事故,但是他非法剝奪了妻女的生命權利,也應當受到法律制裁。
|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