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至6月30日為天津市一年一度的養犬注冊日期,養犬人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持《天津市養犬登記證》到住所地公安機關交納年度養犬管理服務費,審核犬只品種,進行免疫注射後辦理完成年度注冊,逾期不辦理年度注冊的,公安機關將依照《天津市養犬管理條例》有關規定,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