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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22歲的男青年多次持假幣打車,被識破後該青年便對司機實施搶劫。近日,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後,以搶劫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十四年。
2007年8月22日22時許,趙某在天津市南開區廣開四馬路附近,攔乘曹某駕駛的紅色兩廂夏利出租車。到達目的地後,趙某用一張百元假幣付車費。被司機發現後,趙某持刀頂住司機腰部,當場搶走司機現金500元及小靈通手機一部。
同年9月22日22時許,趙某在河北區五馬路附近,攔乘徐某駕駛的紅色兩廂夏利出租車,持刀搶走徐某現金350元及玉石彌勒佛掛墜一個後逃逸。
同年9月28日23時許,趙某在和平區福安大街,攔乘史某駕駛的紅色兩廂夏利出租車。到達目的地停車後,趙某把事先准備好的一張百元假幣交給史某,但被史某識破。在此處執行偵查任務的公安人員發現情況後,將趙某當場抓獲。
此外,趙某還以相同方法作案三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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