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名20歲的小姑娘,因不堪男同事辱罵,一怒之下刺死兩人。日前,(山東)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判處閻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賠償兩名受害人親屬19.75餘萬元。
閻某中專文化,煙臺棲霞市人,原是煙臺芝罘區某練歌房服務員。2007年6月29日,練歌房男服務生安某對其辱罵,閻某遂與其發生爭吵並廝打起來,另一名男服務生許某將雙方拉開。
閻某返回房間,拿出一把尖刀朝安某身上刺了一刀,許某見狀持鐵管擊打閻某,閻某又持刀朝許某身上連刺數刀。經法醫鑒定,安某、許某均系心髒破裂死亡。事後,閻某打電話報案自首。
法院認為,閻某的犯罪後果特別嚴重,本應嚴懲,但考慮到安某對引發本案負有一定的過錯責任,閻某能主動報案,歸案後認罪態度較好,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青島早報白曉娟)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