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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南洋商報》發表題為《不尊重女權的建議》的社論說,馬來西亞外交部長萊士雅丁上周六的一項建議,不但引起公眾、國內婦女組織與非政府組織的不滿,大部分的政治人物,包括首相阿都拉在內也不認同。所有的批評不外是離不開八個字:『輕視女性,侵犯女權』。
社論摘錄如下:
到底貴為外交部長的萊士雅丁作出什麼建議,而面對輿論群起攻之?這又有兩個版本。
第一個版本是這樣的:上周六,萊士雅丁在一項場合中指出,外交部將建議,單獨出國的大馬女性須事先獲得家長或僱主的同意;他也透露,外交部與內政部已經向內閣提呈報告。
結果,各方批評不斷湧入。首相認為不可能推行;被指與外交部一起提呈報告的內政部看來也不認同,因為,內政部長賽哈密形容有關建議『不切實際』。
掌管婦女事務的新任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長黃燕燕則強烈反對,表示有關的建議有輕視女性之嫌,與國家推崇民主及女權的議程背道而馳!
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組主任張天賜披露接獲許多公眾投訴,指有關建議並不可行,對女性不公平,甚至侵犯女性的人權。民間婦女組織認為不但侵犯女權,也侵犯基本人權。
接著,第二個版本出現了。萊士雅丁澄清,出國須獲批准的建議,只是針對21歲以下的男生與女生。他說當中有些誤會,他是指那些仍然受到父母監護,並獨自出國旅游的男女。
如果外交部長在首次發言的時候就清楚說明,相信也無須澄清,也不致於遭受各方非議。
其實,第一版本的建議,是為了防范大馬女性被利用進行販毒勾當,因為,根據數據,119名在海外被扣留的大馬女性,90%與毒品案件有關。如果有了出國前的『同意函件』,該部門就可以知道她們出國的理由。
至於第二版本,何以『女性』變成『21歲以下的男生與女生』,萊士雅丁只說是『被誤解』。這與許多政治人物指媒體『誤解』他們的說話有何分別?
根據萊士雅丁所引用的數據,那90%在外國涉及毒品案件的女性,大部分是年齡介於21至27歲的女性,都是已經超過21歲者,既然如此,有關的防范建議若是原本針對『21歲以下的男生與女生』,那麼,有關的建議不是不合邏輯嗎?
事實上,犯罪有許多錯綜復雜的原因,不分年齡,不分男女;第一版本的建議,只顯示出一種不尊重女性權利的心態。
馬來西亞來到21世紀,還會出現這種落伍的事件,也難怪我們的一些婦女領袖,必須在政治與經濟領域爭取『固打制』。譬如,上一任的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長莎麗紮,在大選前要求首相派30%女候選人;現任的部長黃燕燕則關注提昇婦女的經濟地位,她計劃要使官聯公司的董事部出現15%的女性。
民主社會應該崇尚效率與能力,『固打制』也並非良策,但是,兩性若是在起點就已經不公平,社會若是仍然存在『男尊女卑』的舊思維,如何講究實力,如何公平競爭?
另一方面,過去三年以來的家庭暴力數字並沒有明顯的降低,甚至有所增加,在在顯示女性的不受尊重。
兩性平等聯盟在國會首日會議拉隊前往國會,要求新屆議員們推動修改歧視婦女的法令或條款。其實,更加理想的應該是建議擬定一項『反性別歧視法令』,立法保護女性權益,建設一個真正的男女平權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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