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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亞吉林訊(記者亞東文/攝)自稱家裡住房困難,磐石市總工會副主席竟然私改批件,將原本批准建造的1層平房改成二層小樓。昨日,記者在磐石市建設局規劃辦了解到,建設局將拆除加蓋的一層房屋。
反映 二層樓擋鄰居陽光去年7月,在磐石市公安局看守所東側建起了一座二層小樓。由於該樓的門斗過大,每到下午便遮擋西側平房居民曹玉林家的陽光。日前,曹玉林就此事投訴到了磐石市建設局。
曹玉林介紹,這棟二層樓是磐石市工會副主席馬福祥的,是2007年7月份開始建的,大約於10月份建完。記者看到,該樓已基本完工,只剩安裝門窗和刮面。曹玉林說,這個房子的批件只有90多平方米,可現在已經達到了200多平方米。
解釋 住房困難加蓋二層當日記者聯系到馬福祥,他說:『這個樓是我蓋的,主要是因為家裡住房困難。』據馬福祥說,他家現在還住在50多平方米的房子裡。而這塊地皮是早在1987年,其岳父給他的,但由於當時他剛剛結婚,而且有房子住,就沒有蓋房。後來,家裡的親屬多,也都沒地方住,纔又想起蓋這房子。本打算只蓋一層,但怎麼規劃也住不下,最後纔決定增加些面積並加蓋一層。
調查 私改批件建二層樓據居民反映,馬福祥的房子屬於非法建築,為此,記者來到磐石市建設局規劃辦。工作人員說,關於這棟房子的事情他們接到了10多個居民的投訴。而後,規劃局會同城管部門到現場進行查看,發現該房確屬非法建築。
據介紹,馬福祥的批件是1987年的,審批建設面積為一層97平方米。工作人員稱,2007年,馬福祥拿著原來的批件要求建房。『有住房困難的市民可以蓋建房屋。』工作人員說,按照規定,他們對馬福祥蓋建房屋規劃進行審批後,允許他再建房屋,但是只允許蓋一層平房。
記者在規劃處看到了馬福祥所建房屋的批件,但在審批意見欄裡,寫有『同意建設二層』的字樣。並有磐石市建設局城鄉規劃處的公章。工作人員解釋說,這個批件上二層是馬福祥改的。
目前,該局經研究相關規定及程序,做出了對該處房屋限期拆除的行政處罰決定(一層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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