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男子冒充公安乾警,以他人『有嫖娼行為要依法處理』為由勒索錢財。河西區法院經審理,日前以敲詐勒索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3年。
今年1月15日16時許,家住天津市紅橋區的無業男子張某伙同他人在河西區越秀路一樓群內,尾隨被害人吉某至另一居民區後,張某冒充公安乾警將吉某攔截,並以吉某『有嫖娼行為要依法處理』為由,向吉某索要錢財。吉某無奈將隨身攜帶的5200餘元現金交給張某,張某將該款交給同伙保存。其間,張某發現吉某隨身攜帶有四張銀行卡,於是又向吉某詢問密碼並到一自動取款機提取現金,因賬戶內無大額現金,未果。此後,張某再次以『將此事告知家屬』相威脅,向吉某提出索要人民幣2萬元。當日20時許,張某隨同吉某到和平區一公交車站向吉某朋友王某取款時,被當場抓獲。後經偵查成案。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