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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王鵬昊)住在昌平的蘭某與男友陳某未婚同居。蘭某意外懷孕後,陳某提出分手。蘭某與其發生爭吵及打斗,並用菜刀將陳某砍傷。近日,昌平區人民檢察院以蘭某犯故意傷害罪向昌平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案發時,蘭某已懷孕3個多月。當陳某說要再找一個女朋友時,未婚先孕的蘭某氣憤至極並與陳某發生爭吵。爭吵中陳某用腳踹到了蘭某腹部,蘭某覺得赤手空拳打架吃虧,抄起菜刀將陳某胳膊、腕部、腹部等多處砍傷。陳某念及與蘭某畢竟男女朋友一場,當時並未報警。過了一段時間,兩人和好並再次共同生活,但最終還是分手。對這段感情失望的蘭某考慮到孩子出生後將面臨『無名無分』,於是選擇了去醫院做人流。此後,蘭某又和陳某見了幾面,希望能再度和好,但兩人每次都發生爭吵、打斗,從而不歡而散。最終,陳某向昌平警方報警,吐露了當初被蘭某砍傷的經過。
昌平警方對此案立案偵查,經法醫鑒定,陳某為輕傷。蘭某遂被檢方提起公訴。(本文來源:京華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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