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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上海人大常委會開始審議《上海市民行為規范暫行條例》,要將上海『七不』規范法律化。其中針對吐痰、亂扔垃圾等不文明行為,祭出法律手段處罰。『七不』為:不隨地吐痰、不亂扔垃圾、不損害公物、不破壞綠化、不亂穿馬路、不在公共場合吸煙、不說粗話髒話。
讀罷這則消息,感慨系之,即興說幾句。
應該說,這七個壞行為,各地都有,老毛病了,而且由於管理不力,一陣子冷一陣子熱的,時緊時松,沒有形成制度化、法律化,也就積習成癖,積重難返,頗有愈演愈烈之勢。
當然,不能因為執行起來相當難,就不抓不管不規范、聽之任之任其泛濫。眼前,奧運會在即,就得起碼有個乾淨、文明、禮貌、和諧的環境氛圍。這邊建設,那邊破壞,這邊清理,那邊糟蹋,就得拿出點嚴格的管制懲罰的條例來。從長遠利益考慮,奧運過去,一以貫之地抓下去,再難也肯定會有改觀。怕就怕在如有些規章、法紀,弄了一陣形同虛設。抓而不緊,等於不抓;常抓常緊,纔有實效。既要『道之以德,齊之以禮』,用道德禮節來教育;又要『道之以政,齊之以刑』,以政令管理來約束。相輔相成,相得益彰焉。
關乎群眾利益的事不能打哈哈。條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搞雙重標准。無論官與民,都要形成做文明市民的自覺意識,從我做起;相關部門,嚴格執紀執法。假以時日,城市面貌肯定會有所改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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