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長沙晚報訊(國忠戴叡周勇)利用老同學的充分信任,一名男子竟以做古董文物生意為名,伙同其他兩人騙走老同學現金50餘萬元。寧鄉縣檢察院昨日透露,主犯王求美近日已被法院判刑12年,從犯李萬能、歐富強均被判刑8年。
2006年5月,王求美找到老同學張某,稱做文物生意很賺錢,其能搞到文物,要張某收購後再幫其出售。自此至2007年5月期間,王求美伙同其他兩人,先後8次將假銀元、木制菩薩、鐵制『青銅』瓶、劣制玉器等,冒充價值不菲的古董文物出售給張某,騙走巨額現金後逃之夭夭。王求美在詐騙過程中,作案所用的工藝品均非常粗糙,如賣價為18萬元的『青銅鼎』經文物部門鑒定僅值500元,憑常識亦能分辨;在4次詐騙中,王求美讓同伙李萬能、歐富強假扮成湘潭一帶專門盜墓的貨主,謊稱文物是從墳中盜得,詐騙手段非常拙劣。而張某僅憑對王求美的充分信任,在屢次收購『文物』而不能出售的情況下,仍受王求美的蠱惑,最終付出的巨款分文未回。
今年4月,法院對該案進行開庭審理,確認公訴機關的全部證據真實合法有效,8次詐騙事實全部成立,遂當庭作出判決。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