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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山西省公安廳副廳長、太原市公安局局長蘇浩向媒體通報了太原警方偵破『4·22』高校爆炸案的有關情況。因對學校產生不滿而向教學樓內投擲自制爆炸物的太原工業學院學生張某已於5月10日凌晨落網。犯罪嫌疑人張某投擲的自制爆炸物只損壞了一個塑料垃圾桶,沒有造成人員傷亡,樓道內周圍物品也沒有任何損壞。
4月22日8時15分,地處山西省太原市迎新街的太原工業學院東區教學樓三層樓道內發生了一起爆炸案。山西省、太原市領導對此高度重視。『4·22』高校爆炸案盡管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和大的損失,但是由於此案發生在大學校園,社會影響很大。因此,警方力求在最短時間內破案,以消除不良影響。5月10日,警方將嫌疑人張某抓獲。
警方查明,來自湖北省棗陽市的學生張某在入學前通過太原工業學院的招生簡章了解到該學院條件不錯。但是張某在其以高分入學後,認為學院的教學、住宿條件和學生補助等與招生簡章介紹的差距很大,於是產生不滿情緒。今年春節回老家期間,張某就萌生了自制爆炸物的想法。在其返校時,張某從老家帶回制作爆炸物的必備物品並自制了爆炸物,存放在其宿捨的櫃子裡。
張某想通過學院招生辦向領導表達訴求。然而,招生辦的電話一直無人接聽。張某於4月19日將一張紙條貼在學院西區二號辦公樓西樓西側門的玻璃上,紙條上寫著『炸彈9點40分爆炸,招生辦電話請打開,否則後果自負』。4月21日,張某又用一元人民幣的紙幣包起一張紙條扔進停放在學院東區教學樓前的一輛自行車車筐內。紙條上寫著『炸彈8點20分爆炸,招生辦電話聯系若還不通,後果自負』。4月22日8時10分左右,張某將自制爆炸物點燃後投擲到東區教學樓三層樓道的一垃圾桶內,然後迅速趕回二層的教室上課,導致了『4·22』高校爆炸案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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