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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要費案臺『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日前對陳水扁所涉案情部分進行分工,將在陳水扁20日卸任後立即分案偵辦。據瞭解,特偵組決定對機要費案提昇偵查層級,由主任陳雲南承辦,其餘七位檢察官共同協辦,並已調閱相關資料研究及召開項目會議討論。
據『中央社』報道,據指出,機要費案所有案卷(包括有機密爭議的陳水扁偵訊筆錄)已由前『高檢署查緝黑金中心』移交法院,特偵組目前考慮不會在分案後直接將陳水扁起訴,而是將全案重新調查,且不排除再度傳喚陳水扁說明。
機要費案於2006年11月3日偵結,檢方依貪瀆與偽造文書等罪將陳水扁夫人吳淑珍、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總統府第三局』出納陳鎮慧四人起訴,目前正由臺北地方法院審理中。
承辦檢察官陳瑞仁於同年8月7日、10月27日兩度訊問陳水扁,認定他涉及貪污及偽造文書罪嫌,但因陳水扁受『憲法』保障,起訴書中指出,將『俟其經罷免或解職後再行訴究』。
特偵組於去年4月2日成立後,接手機要費案部分案卷,由於『憲法』讓陳水扁享有『刑事豁免權』,特偵組暫時無法以『總統』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而進行偵查、起訴與審判程序,將待陳水扁5月20日卸任後再重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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