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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一名少年23日因持有和服用毒品被判3年緩刑。法官還勒令他就毒品危害寫一篇2000字的文章。
美聯社報道,現年18歲的尼古拉斯·本傑明·錫安科斯基因持有毒品搖頭丸被判3年緩刑。此外,他還必須從事100小時社區服務。
錫安科斯基庭審時向法官承認,他15歲就開始吸食大麻和其他毒品。法官喬治·弗賴伊伯格隨後勒令他寫一篇有關大麻和搖頭丸危害的調查文章,期限3個月。
弗賴伊伯格開始要求文章篇幅為3000字。但錫安科斯基的律師說,錫安科斯基在學校成績不佳,『難以應付』長篇大論的文章。法官最終將文章篇幅定為2000字。(新華社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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