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本月23日,石景山某小學六年級一班的王小林(化名)比平時晚到家一個小時,『孩子那天是低著頭走進門的。』小林母親告訴記者,在追問下孩子說出了原因:當日下午上完最後一節課後,班主任劉老師要求下午去過教師辦公室的全部學生留下,其他學生先放學回家。全班共30人,約一半的學生留了下來。
『老師當時有點生氣,她平日裡從來不這樣。』據小林回憶,班主任稱另一位老師放在辦公室的100元錢沒了,而當天下午去過辦公室的只有六年級一班的同學。
於是,該老師先安排學生在樓道和教室裡裡外外找了個遍,然後讓留下的五六名女生互相摸摸、拍拍對方的衣服裡有沒有錢,鞋子和書包也要拿出查看,約10名男生則被要求脫光上衣檢查。『害羞,特別難為情。』小林說,1個小時過去了,丟失的錢並沒有找到,『老師讓我們回家,只是說讓偷錢的同學早點自動承認錯誤。』
記者隨後電話采訪了該班另外8名學生及其家長,少數孩子稱不知道丟錢這件事,其餘學生均表示有這件事。『我悄悄告訴你,是劉老師不讓我們亂說,說是對學校的榮譽有損失,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女同學李蘭蘭(化名)告訴記者,『我知道老師是氣急了,她說是為了我們誠實,我能理解。』
『我沒拿錢,就不該被搜身,可一想到要是說了這話,同學就會懷疑我的清白。』一名男同學說。
在眾多學生和家長的描述中,劉老師是一名50歲左右的老教師,從業多年,當了孩子們兩年的班主任,平日裡很少發火,『以前劉老師也丟過一次錢,她只是告訴我們說要誠實,不能偷東西。』李蘭蘭說。
記者撥通了劉老師的家中電話,劉老師口氣堅決地否認對學生進行搜身這件事。
相關鏈接
專家反對『搜身』
法律界人士指出,教師和學生都沒有搜查權,指使或默許學生互相搜身,是一種違法行為,發現有學生丟失財物後,教師應及時向學校的保衛部門或當地派出所報告。
而心理學家則分析說,教師把這麼多學生同時當成偷錢的懷疑對象,是不負責任的,對學生造成的心理傷害很難預測。
|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