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慈溪打工的河南籍男子馬某,竟然多次強奸自己兩名不滿14歲的女兒。近日,慈溪法院以強奸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8年。
據了解,馬某結過兩次婚,與前妻生有兩個女兒。從2003年開始,馬某在河南老家自己的承包地裡,采用暴力、脅迫等手段,多次奸淫親生女兒小芸、小芳。當時,兩個女兒均未滿14歲。2007年1月,馬某再婚後,帶領妻子及兩個女兒來慈溪打工。繼續對兩個女兒多次實施奸淫。去年7月,纔11歲的小女兒小芳將事情告訴老鄉,老鄉報警致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