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卿卿(化名)萬萬沒有想到,相戀多年的男友,分手時性情大變,竟將她關了5天5夜,並施以拳腳。近日,(上海)普陀法院因非法拘禁罪對被告人黃繼超判處有期徒刑1年。
卿卿和黃繼超本是同學,他們在黑龍江相識相戀,感情很好。畢業後,卿卿隨同母親來上海打工,對黃繼超的感情也漸漸淡漠,於是向他提出分手。黃繼超接到卿卿的電話,無法相信女友不再愛他,千裡迢迢從東北趕到上海,糾纏卿卿要求重續往日的情感。
卿卿的母親對黃繼超好言相勸,並給他500元的路費勸其回家。黃繼超雖然拿了錢,但心中的苦悶卻久久不能平復。於是在2008年3月25日晚上5點,他守在卿卿下班回家的路上,把她從摩托車上攔截下來,要求和她在分手前最後談談。
黃繼超把卿卿帶到一個偏僻的招待所,對她訴說感情的苦悶,要求恢復男女朋友的關系。聽到卿卿斷然地拒絕後,黃繼超猙獰的面目終於顯露出來,他把女友關在自己房間內5天5夜,還用被子蒙住卿卿的頭,防止她放聲叫喊,並且沒收了她的手機,斷絕與外界的聯系。一次,卿卿為了向外求救,拼命制造聲響,黃繼超情急之下竟然張口咬了卿卿的左臉頰。黃繼超像瘋了一樣,時時刻刻跟著卿卿,使她與外界無法取得任何聯系,似乎這樣,女友的心纔真正屬於他。卿卿在絕望中急中生智,趁上廁所的機會,用眉筆在廁所大牆上書寫『幫幫我把,要出人命了!』並留下了母親的聯系電話。
與此同時,卿卿的母親也正焦急地尋找女兒的下落,她只聽說卿卿跟著黃繼超走了,但不知道具體的地點,心中萬分焦急。終於有個好心人看到女廁所牆上的留言,與卿卿母親取得聯系。3月30日下午5點,在卿卿失蹤整整5天後,母親和民警終於在某招待所找到了黃繼超和卿卿,黃繼超當場被警方抓獲。
法院認為,被告人黃繼超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依法做出了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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