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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晚報本報訊(記者楊昌平)記者今天上午獲悉,原北京市燕園鼎力教育顧問有限公司董事長張某,因編造虛假恐怖信息,謊稱體育館內有炸彈,而被市一中院終審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張某今年26歲,2007年3月23日19時許,她因為和前男友宮某之間有經濟糾紛,就到宮某承包的北京大學第二體育館歌舞廳處欲收取歌舞廳當日的營業款,遭拒絕後,張某使用手機撥打『110』報警,謊稱北京大學第二體育館內有炸彈,造成公安機關出動眾多警力趕赴現場進行排查,並疏散館內群眾200餘人,經鑒定,張某患有雙相情感障礙,為限定責任能力。患此癥者,容易躁狂。
今年3月1日,海淀法院以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兩年。宣判後,張某以原判量刑過重為由上訴至一中院。
一中院認為,張某故意編造爆炸威脅的恐怖信息,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其行為已構成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鑒於她患有雙相情感障礙,作案時受疾病影響,控制能力削弱,系限定責任能力,依法可從輕處罰。一審法院判決的刑罰符合法律規定,並無不當。因此,一中院維持了一審判決。(本文來源:北京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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