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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過鐵路時被火車撞到,幸運的是經診斷發現沒有生命危險。可就在他准備出院時,卻被警方帶走。幾年前的命案隨之告破,他被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宣判死刑。跌宕的命運仍然沒有結束,看似難逃一死的他,已將鐵路方面告上法院,期望用這起官司來讓自己『起死回生』。
被火車撞出三處骨折去年3月6日的晚上,南京梅山附近,一個中年男子騎著摩托車橫穿鐵路,被一列疾馳而來火車撞上,人和摩托全部飛了出去。事後這個名叫李明海的男子被送往梅山醫院,經診斷他的胳膊和腿部有三處骨折,不過幸運的是性命無礙。
李明海是個木工,事發時他做完木工活正騎車回家,不料卻遭遇慘重車禍。他承認自己在經過道口時沒有停下來先觀察一下,不過他也表示說,自己當時戴著頭盔所以沒聽到火車的聲音,另外在道口附近有一排樹,這排樹也遮擋了他的視線。
他在醫院裡躺了一個多月,花掉了一萬多元,之後由於無錢再醫治便打算回家修養。按照事情發展的正常邏輯,李明海傷勢恢復後可以繼續做木工,也可以順帶找找鐵路方面交涉,討回些損失。然而事實卻並非如此,李明海還沒有走出醫院,警察就來了。『你是不是殺過人?』面對警察的詢問,李明海呆住了,他花了好一陣纔結結巴巴地承認了幾年前的那起命案。
5年前掐死賣淫女5年前,李明海在江寧東山街道做木工。身為光棍,他平日裡最大的愛好就是跟工友一起喝酒。一次和工友喝酒後,他回家路上遇到了一個賣淫女。他說,當時他們談妥50元的嫖娼價格後,就和賣淫女來到其住處,交易前賣淫女收了他100元卻不肯找錢。李明海氣憤之餘就把女子掐暈,離開前還用枕頭捂住她的臉和她發生了關系。
李明海並不十分清楚自己的行為導致賣淫女窒息死亡,更荒唐的是後來他早已忘了這件事,因此並沒有離開南京,只是繼續做他的木工活。可是警方沒有忘記,由於李明海曾經與賣淫女發生過搏斗,警方在現場采到了他的血樣,事後警方也沒有放棄對他的尋找。
李明海在醫院治療期間,警方發現他有過觸犯刑律的前科,醫院於是根據規定,在對他進行輸血時采到了他的血樣,並將血樣提供給警方。讓警方感到吃驚的是,李明海的血樣與5年前那起命案中犯罪嫌疑人的血樣竟然一致,於是身負命案的李明海就這樣落網了。
去年10月26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李明海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附帶賠償死者家屬民事賠償金15.43萬元。沒有被火車撞死,卻要被正義的法律剝奪生命,這是李明海萬萬沒有想到的。而此時,他的求生欲變得格外強烈,而打一場民事索賠官司似乎成了他的救命稻草——向鐵路方面索賠。
為索賠狀告鐵路局『公民犯罪後自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同時他應該享有的權利同樣受到法律的保護,這是立法的精神。』南京金路律師事務所徐軍律師接受法律援助中心的委托,替李明海向鐵路方面索賠,他在研究案件後說,李明海與火車相撞形成了事故,李明海作為受害者有權向鐵路方面主張賠償。『李明海現在活著,自然有權主張賠償;即使李明海的死刑判決已經執行,他的家人也有權提出索賠』。
據了解,李明海根本拿不出錢來對賣淫女家人進行賠償,如果李明海能夠成功從鐵路方面索賠,那麼不論多少都可以可以給予受害方賠償,以此求得對方的諒解,進而再求得生機。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李明海就一審判決向江蘇高院提出上訴,同時他也將上海鐵路局告上南京雨花臺區法院,索賠各項損失10萬多元。
徐軍律師認為,雖然李明海沒有盡到注意義務,但是按照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高速運輸企業造成他人傷損害的,除非能夠證明受害人是故意造成的,否則就應該承擔責任。
這起民事案件立案後,上海鐵路局向法院提出了管轄異議,認為應當由鐵路法院審理。這個異議被法院裁定駁回。昨天原本是案件正式開庭的日子,但趕到法院的律師卻收到了上海鐵路局的上訴狀,由於不服法院對管轄異議的裁定,上海鐵路局已經上訴到南京中院。原本安排的庭審沒有能夠如期進行,案件的審理還要等上一段時間。(馬樂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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