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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凰花城金榕園美食休閑廣場的工作人員楊林告訴記者,5月24日上午,海南楚湘工程建設有限公司200多人手持棍棒、砍刀,開著一部挖機和鏟車衝進了正在做營業准備的榕園餐廳,在不出示任何文件的情況下,強行趕走了榕園40多名員工,並用挖機、鏟車把廚房、包廂、衛生間等房屋推倒。她說,當時衛生間裡還有一名員工,幸好被其他員工叫了出來,否則就被壓在磚頭底下了。
他們撥打110報警後,經過警察的阻止,楚湘公司纔停止了違法拆房行為。據估計,此次損毀的房屋、冰箱等財務價值15萬元左右。
榕園的負責人楊曉梅表示,2000年,經過海口市政府批准許可,榕園所在的閑置土地被規劃成為『海南熱帶花城』示范基地。海南鳳凰花城公司與包括榕園在內的約60戶單位和個人簽訂了《海南鳳凰熱帶花城土地租用合同書》,規定榕園租用5畝左右的土地,租期從2001年7月17日至2009年7月17日。
被拆遷方:經營期還有一年2006年,楚湘公司取得該土地的使用權後,經過海口市、秀英區兩級政府多次協調,最終同意對需要搬遷的花商進行每畝4.98萬元的賠償。榕園不同意這樣的賠償方案。楊曉梅說,榕園佔地共5畝,其中2畝為楚湘公司土地,3畝為另一家公司的土地,如果搬遷2畝土地勢必造成餐廳無法經營。除此之外,榕園是餐廳,固定投資達100多萬元,每畝4.98萬元總共不到10萬元的賠償,根本無法彌補他們的損失。2007年,榕園也曾因此事依法起訴了鳳凰公司,海口市秀英區法院判決雙方的土地租賃合同合法有效。楊曉梅說,從去年11月份開始,楚湘公司就沒有和他們聯系過,也沒有就此事進行商討。24日上午突然派人來拆除破壞榕園的房屋,他們無法接受。楊曉梅表示,楚湘公司應該讓榕園繼續經營至2009年7月,或者賠償80萬元。
拆遷方:是在自己的土地上進行清理工作對此,海南楚湘工程建設有限公司有著不同的看法。該公司的副總經理李陽表示,2006年楚湘公司取得了榕園所在的土地的使用權,現在要進行房地產開發,有關的報建手續也已經經過批准。根據城管局的文件,榕園是違法建築,城管局已經下了拆除令,也登報通告了。李陽說,楚湘公司可以合法使用開發該土地,原本可以不用給予補償,考慮到盡快開工建設,於是同意了給涉及搬遷的十多家花商每畝4.98萬元的賠償。2007年8月,在海口市秀英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和海口市花卉盆景產業協會的牽頭下,11家花商簽訂了搬遷協議書,包括榕園在內。對此,榕園的負責人楊曉梅解釋說,當時與會的員工沒有經過合法的委托授權,簽字無效。
李陽表示,其餘的花商都已經搬遷了,只剩下榕園一家。現在土地開發的期限馬上就要到了,再不開發政府就要收回土地了。榕園一直不肯搬遷,給楚湘造成了很大的損失。5月24日,因為要開工建設,楚湘公司派人去平整清理土地。秀英區城管局也知道此事,但沒有派人到場。海口城管局在5月9日登報通告,限期拆除違法建築,榕園就是其中之一,而且楚湘也是在自己的土地上進行清理工作。李陽認為,榕園在簽訂土地租賃合同時就應該預見可能遇到的風險。合同第10條規定,在合同期內,經政府批准,在租用土地建設新項目,榕園應服從新項目建設需要,自行搬遷。榕園應按照合同條款執行。楚湘公司也曾多次和榕園聯系,但對方表示出差,因此沒有見面商談。李陽表示,榕園要求按照每畝15萬元的標准進行賠償,而且按5畝地算,多次商討對方也不願意松口,此事就無法再協調了。
城管局:企業沒有權力這樣做5月26日,記者采訪了秀英城管局的龐局長,他表示,他是今天早上纔知道這件事的,5月24日早上楚湘公司開著挖機和鏟車到榕園並沒有通知城管局,楚湘公司的這種行為完全是違法的。龐局長說,一個企業沒有權力這樣做,哪怕榕園是違法建築,也只能由政府來拆除,而且必須按照法律程序,絕對不會采取沒有提前通知就野蠻拆除。 (本文來源:南海網 作者:王曉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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