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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記者於浩):經教育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綜合改革方案》7月9日正式頒布。此《方案》將於2009年開始實施。
2006年以來,本市先後建立了『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和『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制度』,通過制度創新,使高等教育與基礎教育有機銜接。新《方案》著力使這兩個制度與高校招生考試制度共同組成合理的制度體系,形成有效的聯動機制,促進從人纔培養模式到人纔選拔模式的系列配套改革。在這個制度框架體系中,高等院校招生將參照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在高考內容改革中,新《方案》規定:語文、數學(文史類/理工類)、外語(含聽力測試)、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其中:文科綜合包括歷史、地理和思想政治,理科綜合包括物理、化學和生物。新《方案》仍設置文史類、理工類、藝術類和體育類四個招生類別。藝術類和體育類考生除參加文史類或理工類考試科目的考試外,還需參加相關的專業考試。報考外語類院校及相關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口語測試。
新《方案》還規定:各科目考試均以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中課程標准(實驗)》中必修模塊和部分選修模塊為主要考核內容,並遵循《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天津卷說明》命制各考試科目的試卷。試卷命制堅持能力立意,進一步貼近社會、時代和考生生活,注重適應終身學習和時代發展必須具備的知識和學習能力的考查。文科綜合與理科綜合科目考試中各個考試科目將分別命制試題。語文和綜合科目考試時間分別為150分鍾,數學、外語科目考試時間為120分鍾。
關於考試分值設定,新《方案》規定:文史類或理工類四個科目試卷的總分值分別為75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科目的分值分別為150分,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科目的分值為300分;文科綜合中歷史、地理、思想政治科目試題的分值分別為100分,理科綜合中物理、化學、生物科目試題的分值分別為120分、100分、80分。
同時,為了穩步推進招生錄取方式改革,新《方案》規定,一是經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保送生資格和試點自主選拔錄取的普通高等學校,在招收保送生和實行自主招生時,可根據本校辦學宗旨、培養目標,自主規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要求。
二是其他招生學校可在考生高考成績同等的條件下,優先錄取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較佳的考生。招生學校在以高考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的前提下,自主規定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要求。
三是本市部分高等職業技術學校或專業,試行自主招生,在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達到試行自主招生學校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學校以自行組織的專業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實施錄取工作,被錄取的考生可以不參加高考。
《天津市高考綜合改革方案》的頒布實施,是本市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中的一件大事,事關全局和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各級政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普通高校和招考機構要明確職責,密切配合,保障考生利益,平穩操作,紮實推進,以期實現改革目標。為保證招生改革政策諮詢的嚴肅性,由市教育招生考試院負責《方案》諮詢。考試院呼叫中心電話:9679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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