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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盛花園小區的宣傳欄裡貼出了一張公告,大意為:『天津市方金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在福盛花園提供底線服務已近一個月,因物業費始終沒有收上來,物業公司將於8月25日開始減少在崗服務人員。同時,因欠繳電費,城南供電局將於2008年8月26日對福盛花園停電,屆時將影響電梯及二次供水設施的正常使用。』此公告一出,立即引起了業主的議論。為此,記者走訪了該物業公司、業委會負責人及部分業主,截至記者發稿時,方金物業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他們已將近幾天收上來的大部分物業費交給了城南供電局,經過協商,延遲了停電時間。
小區聲音 停電沒法過日子
在福盛花園小區,即將停電已成為業主討論最集中的話題,到物業辦公室和居委會詢問的業主絡繹不絕。8月25日一大早,業委會召集所有委員就此事進行了討論。『停電是我們不願看到的,應當動員欠費業主主動交費,廣大業主的基本生活應當得到保證。』兩位業委會委員表示,『知道要停電,很多人都准備好了錢。無論如何這兩天要加大物業費的收繳力度。』一位業主表示:『我家住的是高層,要是沒有二次供水和電梯,日子該怎麼過呀?』據記者了解,小區一旦停止公共用電將直接影響900戶居民使用電梯,同時約600戶業主用水也將受影響。
在物業公司公告旁邊,居委會就交費問題貼出動員通知:『業主們,社區利益是全體業主的,希望在即將停水停電的時刻,沒有交費的業主能從全體業主的利益考慮,補交欠費,維持方金物業公司底線服務的費用,使新物業公司順利交接……』
物業公司 我們沒有決定權
關於停電一事,天津市方金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負責人王濤表示:『對於高層住宅來說,二次供水和電梯的運行維護費用是物業費的構成部分,業主每天都在享受著這些服務,不交費沒有道理。以往業主欠繳費用時,物業公司想辦法調劑資金予以墊付,現在公司由於虧損較多,無力墊付這筆費用。城南供電局給小區停電,我們也沒有辦法。』他介紹,為小區提供底線服務後,盡管物業費按每月0.9元/平方米收取,但收繳率每況愈下。按照現行標准,12萬平方米的小區每月應收近10萬元的物業費,但發公告前總共纔收到兩三千元。王濤說:『公告發出以後,確實有些業主主動來交費,上周日我們一天就收了五千多元,到現在總收入還不到一萬元,我們欠了城南供電局三萬多元,這個缺口還是沒法補上。』
『公司目前一方面將增加人員,會同業委會、居委會共同加大對物業費的收繳力度;另一方面積極聯系有關部門協調城南供電局,希望把停電時間延後,是否停電還要看業主的交費情況。』王濤說。
交費業主 我的權益誰維護
就在物業公司貼出『公告』的左上角,有業主用鋼筆寫了幾點疑問:你們怎麼保護交費業主的權益?應該把欠費的業主名單公布出來,到底誰欠多少?
業主鮑女士說:『我家在8樓,停電停水對生活影響很大,我可是交了全年物業費的。』業主李先生說:『大家每天都坐電梯、使用自來水,拒交物業費沒道理。』
小區業委會負責人表示,最近向他們投訴的業主很多,大部分是交費的業主要求維權。業委會主任拿出一張2001-2007年小區欠交物業費業主統計表,目前欠費總額已達數十萬元。為此,年初業委會對近300戶欠費業主進行了入戶調查,得到欠費理由47種,其中多為電動車丟失、房頂漏雨、暖氣不熱等。
律師觀點 交費是業主義務
針對福盛花園的現狀,記者采訪了依法律師事務所的王秋惠律師。她說,居住在物業管理小區裡的每位業主,既花錢買了屬於個人的專有部分,也花錢買了屬於大家的共有設施設備及其他公共部分,既然共有部分是每一位業主的,就要毫無條件地履行管理責任,按時交納物業費。業主與物業公司是合同關系,評判物業公司服務是否到位要依據合同約定,如果物業公司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業主、業委會有權要求物業公司整改。如果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大多數業主不滿意,廣大業主有權及時更換物業公司,但以不交物業費來長時間對抗,只能使業主利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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