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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陸海峽兩岸關系協會會長陳雲林與臺灣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四日在臺北簽署《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雙方同意建立兩岸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協處機制。
這份協議說,雙方同意相互通報涉及兩岸貿易的食品安全訊息(信息),並就涉及影響兩岸民眾健康的重大食品安全訊息(信息)及突發事件,進行實時通報,提供完整訊息(信息)。
雙方同意建立兩岸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協處機制,采取下列措施妥善處理:
(一)緊急磋商、交換相關訊息(信息);
(二)暫停生產、輸出相關產品;
(三)實時下架、召回相關產品;
(四)提供實地了解便利;
(五)核實發布訊息(信息),並相互通報;
(六)提供事件原因分析及改善計劃;
(七)督促責任人妥善處理糾紛,並就確保受害人權益給予積極協助;
(八)雙方實時相互通報有關責任查處情況。
雙方同意建立兩岸業務主管部門專家定期會商及互訪制度,就雙方食品安全制度規范、檢驗技術及監管措施進行業務交流及訊息(信息)交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