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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記者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根據市政府《關於建立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發布及工資保險福利待遇正常調整制度的暫行辦法》(津政發〔2008〕17號),市勞動保障部門日前就2008年度本市職工、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及工資保險福利待遇調整等有關問題下發了《關於公布2008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及2009年度各項相關待遇標准。
該通知已於2009年1月1日起執行,《通知》確定了2008年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為31200元,增幅為16.9%,月平均工資為2600元,日平均工資為119.5元,小時平均工資為14.9元。2008年本市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41579元,增幅為19%,月平均工資為3465元。2008年本市企業職工年平均工資為28990元,增幅為15.7%,月平均工資為2416元。《通知》要求2008年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被征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工資福利等依據本市職工和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的相關待遇,按2600元和3465元為基數計算。
注:實際執行中以有關政策規定為准
項目
基礎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
工傷護理費
因工死亡喪葬補助金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傷殘五至十級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支付的救濟費
當年征地參保人員劃轉養老保險費
當年征地養老人員劃轉養老保障費
征地參保人員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當年征地養老人員享受養老保障待遇
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
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因病、非因工死亡喪葬費
職工供養的直系親屬死亡喪葬補助費
防暑降溫費
中、夜班津貼
標准
(3465元+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截至退休時本人繳費年限×1%
(3465元×全部平均工資指數)×截至1997年12月31日前本人繳費年限×1%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2600元×50%=1300元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2600元×40%=1040元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2600元×30%=780元
2600元×6個月=15600元
2600元×60個月=156000元
傷殘五級:2600元× 30個月=78000元
傷殘六級:2600元× 25個月=65000元
傷殘七級:2600元× 20個月=52000元
傷殘八級:2600元× 15個月=39000元
傷殘九級:2600元× 10個月=26000元
傷殘十級:2600元× 5個月=13000元
供養直系親屬一人者:2600元×6個月=15600元
供養直系親屬二人者:2600元×9個月=23400元
供養直系親屬三人及以上者:2600元×12個月=31200元
一檔繳費:2600元×60% ×17%×180個月=47736元
二檔繳費:2600元×60% ×13%×180個月=36504元
一檔繳費:2600元×20%×180個月=93600元
二檔繳費:2600元×16%×180個月=74880元
一檔繳費:2600元×20% =520元
二檔繳費:2600元×16% =416元
一檔繳費:2600元×20% =520元
二檔繳費:2600元×16% =416元
配偶撫恤金最低發放標准×16.9%
其他供養親屬撫恤金最低發放標准×16.9%
2600元×2個月=5200元
2600元×1個月=2600元
2600元×3%=78元
119.5元×5%=6元
119.5元×10%=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