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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法院繼續瞄准更高標准,賦予建設現代氣息規范化法院新的時代內涵,明確提出2009年要在五個方面取得新成效。
在落實司法為民方面取得新成效。繼續順應司法需求,完善訴服中心便民細節。擴展速裁案件范圍,提昇速裁機制利民空間。以開展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為契機,完善執行工作護民效果。突出濱海法庭服務油區特點,全方位提昇法庭服務油田建設的能力水平。堅持『以解決實際問題為主』的方針,暢通涉訴信訪親民途徑。在提高化解矛盾實效方面取得新成效。發揮刑事審判職能,更加注重維護穩定。加大調解力度,最大限度實現案結事了,更加注重和諧司法。依法妥善處理涉『三農』案件,密切關注涉及金融危機引發的企業破產倒閉、勞動爭議、團購房屋等相關糾紛,更加注重保護民生。在統一裁判尺度方面取得新成效。狠抓審判宏觀指導、狠抓審判督察職能、狠抓司法能力建設、狠抓績效管理考核。在提高司法透明度方面取得新成效。打造優質審判,深化『辦精品案件、做知名法官』活動。在法院自身建設方面取得新成效。嚴格落實最高人民法院『五項禁令』,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各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