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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歲的雲南玉溪北城鎮男子李喬明因盜伐林木被刑拘,在看守所度過11天後卻因重傷入院,因『重度顱腦損傷』於昨日凌晨6時57分不治身亡。
2月8日下午,在被拘押11天後,24歲的農民李喬明終於得以離開晉寧縣公安局看守所。
這一天,民警將他送往醫院,隨後他卻再也沒能回來。
李喬明死了,他死於『重度顱腦損傷』。那是2月12日凌晨6時57分,在李喬明被警察送到醫院後的第四天。
兒子的突然死亡,讓51歲的李德發深感命運無常。
從接到噩耗的那一剎那起,李德發就一直這樣想:兒子雖然是因為盜伐林木而被刑拘的,論罪當罰,卻無論如何也『罪不至死』,而如果當初兒子不是為了積攢結婚的費用而去偷偷砍伐林木,是不是就不會被送進看守所,也就不會死得這樣『不明不白』。
可是,現在一切都已經沒有了『如果』——往日裡那個活蹦亂跳,甚至『連感冒都沒有』的李喬明,卻因為『重度顱腦損傷』而離開人世。2月12日中午,李德發看著冰櫃裡兒子的遺體,痛苦不堪:『本來人好好的進去的,怎麼說死就死了呢?』
對此,晉寧縣公安機關給出的答案是,當天李喬明受傷,是由於其與同監室的獄友在看守所天井裡玩『躲貓貓』游戲時,遭到獄友踢打並不小心撞到牆壁而導致。面對這個答案,家屬們卻認為太過牽強。
在看守所的那11天裡,李喬明究竟遭遇了什麼,他現在已經不能告訴我們了。對於他在看守所內受傷的真正原因,或許只有在屍檢之後,纔能真相大白。
為攢婚錢盜伐林木被刑拘
2月12日下午,玉溪市北城鎮大石板三社,李喬明的家中空無一人。
從2月8日接到警方的通知說兒子受傷住院後,作為家長的李德發就帶著小兒子到昆明照顧李喬明去了,而在12日早上得知兒子去世的噩耗之後,留下來守家的母親也急急忙忙趕了去。
這是年後玉溪最為晴朗的一天,沒有風,天空中一點雲彩也沒有。可是在未婚妻張秋芝(化名)的印象裡,李喬明被警察帶走時,玉溪卻是過年期間少有的寒冷天。
1月29日,大年初四。當天中午,李喬明在草草吃完兩碗米飯之後,就提著斧頭到村口與同村另外5名青年會合了,他們准備到離家10餘裡的晉寧縣境內的青龍山上砍樹賣錢。
對於玉溪市北城鎮大石板三社的村民來說,上山砍樹賣錢,一直是他們補貼家用的最好途徑,就算在政府相關部門嚴厲禁止盜伐樹木之後,他們依然會在家用緊張的時候,偷偷上山砍上兩棵樹換錢。
由於2月16日就要舉行婚禮,24歲的村民李喬明感覺到了經濟上的窘迫,一直在想方設法多賺些錢,他希望能夠在結婚的時候『多請幾輛車來接新娘子』。
於是,平時膽小而內斂的他,第一次打起了盜伐樹木的歪主意。然而,他不知道,自己的這一次『鋌而走險』,卻最終將自己帶上了不歸路。
根據晉寧縣森林公安分局提供的一份出警記錄,李喬明應該是在當天下午5時左右被帶到分局的。
『當天下午4點半左右,我們分局的民警在山上巡邏,發現包括李喬明在內的6名玉溪北城鎮男子正在盜伐樹木!』民警介紹說,在當場制止李喬明他們的盜伐行為後,警方清點了現場,發現已經有數十方樹木遭到砍伐,由於這一數目已可以追究刑事責任,民警隨後將李喬明等5人帶回晉寧縣森林公安分局。
當天晚上7時30分,在錄過簡單口供之後,警方開具《刑事拘留通知書》,隨後,李喬明等6人因盜伐森林被送往晉寧縣看守所,分別關在不同監室。
那天晚上8時,李德發接到民警通知,要求他『有時間到看守所辦下手續』。『一開始我也不是很擔心,我們村經常有人砍樹賣被抓,最多在看守所住幾個月交點罰款就回來了,我還想著過幾天籌點錢去把他贖回來!』李德發說,隨後事情的發展,卻讓他無比意外。
意外受傷拘押11天後病危入院
1月31日,是李喬明被關進看守所的第二天。李德發帶著5000元錢和小舅子陳某到看守所『贖人』。
由於他們到看守所時正值午休時間,他們不僅沒有『贖到人』,甚至連李喬明的面都沒有見到。『我們後來一直在看守所門口等著,連午飯也沒有吃,直到下午3點左右,纔有民警叫我們進去,但只是簽了個字,跟我們通報了一下情況,說要判刑,然後就讓我們走了。』
李德發說,他們了解到,當時李喬明被關在2號監室,而其他同犯卻被關在另外的監室,而根據李喬明的舅舅陳某從看守所的熟人那裡打聽到的情況,『那個監室關了好幾個偷竊和搶劫的人,還有幾個"黑社會"』而在陳某看來,那個監室裡,應該就是自己的侄子李喬明『最容易受欺負』,因此他們迫切的希望,『就算李喬明要判重刑出不來,也要想辦法給他換個監室,免得受欺負。』
抱著這一想法,2月2日,李德發帶著一萬元錢、幾條煙,以及一些生活用品,再次和同村另一被捕青年的父親一起趕到看守所,然而李德發卻被警方告知『你不能見你兒子』,而在那裡,與李德發同來的那名父親卻見到了自己的兒子,因此平時膽小而有些懦弱的李德發,還幾次鼓起勇氣上前詢問情況,可看守所民警在進去看了幾次李喬明之後,都說『你不能見他』,卻沒有解釋原因。無計可施,李德發只好無奈返家。
在之後的幾天裡,李德發分別在妻子以及一些親戚朋友的陪同下多次到看守所看望李喬明,並試圖保釋他。然而,在前後去了四五次之後,他們都未能見到李喬明的面。
2月8日,在兒子被拘押11天之後,由於一直無法與兒子見面,李德行開始進行一系列的『公關』,他甚至希望通過同村在昆明當警察的親戚,與兒子見上一面,『至少知道他現在什麼情況』,然而,讓他想不到的是,正當他急得一籌莫展的時候,卻『意外』地見到了自己的兒子。
當天下午5時30分左右,李德發忽然接到警方電話,稱李喬明『在看守所摔了一跤,情況還是比較嚴重』,並要求他『趕緊到醫院來』。下午6時15分,李德發與小兒子包了輛面包車趕到晉寧縣人民醫院,卻發現兒子『全身是血,頭腫得跟蒸開的饅頭一樣,已經昏迷不醒』,縣醫院的醫生在看過之後,給李喬明下了病危通知書,並告訴李德發,要趕緊轉院到昆明,做手術把病人頭腦裡的淤血拿出來或許有救。
晚上7時20分,李德發在晉寧縣公安局相關人員的安排下,與李喬明一起轉院到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在他們到達醫院後,醫院再次給李喬明下了病危通知書。
不治身亡『重度顱腦損傷』致死
盡管經過醫院的全力搶救,然而在醫院掙紮4天之後,李喬明還是離開了人世。
2月12日上午,在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神經外科,記者見到了李喬明的一份簡明病例,上面標明李喬明的死因是『重度顱腦損傷』。
而李喬明的護理記錄表明,李喬明在被送往晉寧縣人民醫院的時候,屬於『尚有輕微意識,顱腦損傷』,而在當晚7時24分被送到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之後,醫生的診斷記錄為:『重度顱腦損傷,昏迷不醒,無意識。』
其實,在接受治療的幾天時間裡,李喬明的病情曾一度有過好轉。2月11日,在住進醫院的第三天上午10時,護士查房時發現李喬明『病情稍有好轉,恢復自主意識』,然而到第二天凌晨5時,護士卻發現其『病情迅速惡化,深度昏迷伴休克癥狀』,醫生在6時25分采取注射腎上腺素等治療手段,23分鍾後,宣布停止一切治療。李喬明走完了他24年的人生路。
在護理記錄上,李喬明的死亡時間是2009年2月12日6時57分,死亡原因為『重度顱腦損傷』。
家屬質疑『躲貓貓』撞牆致死不可能
在熟悉李喬明的人看來,雖然個子不高的他長得不是特別壯,然而身體卻很好,幾乎不生病,『甚至連感冒都沒有』,由於2月16日就要舉行婚禮,在過年之前,李喬明甚至還與未婚妻一起到醫院檢查過身體。
『他雖然瘦,體格卻非常好,什麼病都沒有』在家人看來,看守所本應該是個『比任何地方都安全』的地方,然而『壯如牛』的李喬明卻在看守所身負重傷,最終不治身亡,其中的原因讓眾多家屬難以理解。那麼,是什麼原因讓李喬明在看守所中身受重傷的呢?
針對這一問題,昨日上午晉寧縣公安局相關負責人的回答是,通過他們的初步調查,發現李喬明受傷是由於其在放風時間,與同監室的獄友在看守所天井中玩『躲貓貓』游戲時,由於眼部被蒙而不慎撞到牆壁受傷。
對於警方『玩"躲貓貓"受傷』的解釋,家屬卻並不認同。昨日上午,在醫院與警方協商解決此事的眾多家屬甚至一致認為,這個解釋『太過草率和不負責任,甚至有些兒戲』。
家屬們認為:『一伙二十幾三十歲的犯人,怎麼還會在看守所裡玩只有小孩子纔會玩的游戲,就算真的玩游戲,誰也不可能把自己撞得如此嚴重!』有家屬猜測,李喬明之所以受傷,是遭到毒打所致。
昨日上午,記者在醫院與李喬明的家屬一起見到了李喬明的遺體。盡管其身體其餘部位並沒有明顯傷痕,然而其頭部左後方有一個大約5厘米的傷口,而在李喬明的左太陽穴附近,一塊腫起來的頭骨清晰可見。而在醫院提供的一份X光片上,同樣可以看到李喬明受傷的顱骨上,有明顯的骨裂現象。
在家屬們看來,李喬明的傷,『絕不可能是不小心撞到的』,而一定是『有人有意推搡或擊打造成』,而他們的想法,也得到醫院醫生的部分印證。
據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神經外科李建明醫生介紹,盡管人類的顱骨十分脆弱,然而要對一名成年男子造成如此大如此致命的傷害,一定要有巨大外力纔可能導致,而『一般的不小心摔倒或撞擊中,人有自我保護意識,很難造成這樣大的傷害』。
那麼,李喬明是否曾遭到過同監獄友的毒打,又或者他真是因為不小心摔倒而受傷?
昨日下午,記者前往晉寧縣公安局進行采訪,試圖接近李喬明的同監獄友進行采訪,以還原事發當時的情況,卻遭到晉寧警方的拒絕。
事件進展警方通報死者曾被獄友拳打腳踢
目前,李喬明的屍體依舊存在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的停屍房,相關的屍檢工作將於近幾天內完成。
昨晚11時,調查組連夜通報事件進展。根據通報,調查組在事件發生後,經過連續兩天的走訪調查,並提取了死者同監獄友的口供後,初步認為,死者受傷原因為:當天下午放風時,死者與獄友在天井玩『躲貓貓』游戲,由於死者抓到同監獄友普某某,而引其普某某不滿,最終兩人發生爭執。爭執中普某某先踢了死者一腳,隨後又朝其頭部擊打一拳,死者由於重心不穩摔倒後,頭部與牆壁與門框夾角碰撞,最終受傷。
昨晚11時30分,在收到相關通報後,李喬明的家屬卻依然對這一調查意見持『保留意見』,他們仍然認為這一調查結果『不能讓人信服』,並表示要到『屍檢完畢並有最終結果』之後再與晉寧警方進行協商。
無論如何,在家屬們看來,2009年的春節,注定是他們悲傷的一年。面對記者,李喬明還有4天就將娶進門的未婚妻泣不成聲,甚至幾次因為過度悲傷而昏倒在地。她說,她不願意回想與李喬明相處的每一天,因為那樣會讓她『撕心裂肺的疼』,她也不願意與警方談民事賠償問題,『只想為了找出他死的真正原因,讓他死也要死得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