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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東莞市環保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辦公室主任香某新和妻子吃完晚飯,剛走出餐廳被4名男子砍倒在血泊之中。昨日,這起在東莞市引起巨大反響的當街砍人的惡性刑事案件開庭審理。檢察院在起訴書中稱,環保局科員吳某中因個人晉昇問題與香某新產生矛盾,懷恨在心遂買凶當街砍傷領導。昨日庭審中,實施砍人的5名被告表示認罪,而吳某中卻表示他與香某新素日並無矛盾,並沒有買凶傷人。
事件回放:買凶致領導被砍成七級傷殘
東莞市第一市區人民檢察院在起訴書中稱,現年45歲的吳某中是東莞市環保局產業中心科員,程某勇、程某文等6人都是他湖北省浠水縣的老鄉。
起訴書中稱,吳某中和香某新同在東莞市環保局工作,吳某中因個人晉昇問題與香某新產生矛盾,2006年,吳某中曾因值班脫崗被全局通報批評,吳某中認為是香某新從中作梗。
吳某中找來李某民(澳門人,另案處理)幫忙找人教訓香某新。去7月5日,李某民約程某勇去東莞商議此事。當日下午,程某勇糾集程某文、潘某、王某林、張某會同李某民及其女朋友袁某娟(已取保候審)從珠海趕到東莞市宏遠酒店,之後,李某民等7人與吳某中一起吃飯,飯後吳某中叫李某民、程某勇等人到其車上,然後開往東莞市環保局旁邊,在車上將香某新駕駛的車牌號、上班地點等相關情況告訴程某勇,並吩咐程某勇教訓香某新,但不要搞出人命,『讓他上不了班就可以了』。
李某民回到珠海後,給了程某勇1萬元作為報酬。去年7月10日18時許,香某新與其妻駕車到東莞市香港街真功夫餐廳吃飯,他們剛走出餐廳,王某林就衝上前去卡住香某新的脖子,潘某飛、程某文各拿砍刀將香某新的右手、右腳和左腳砍傷,吳某娟(另案處理)拿著一支鐵棍對香某新進行毆打。經法醫鑒定,香某新受重傷,達七級傷殘。
砍人後,程某勇等人迅速駕車逃離現場。去年7月11日許,公安機關在珠海市吉大區吉蓮新村將程某勇、程某文、潘某飛、王某林、張某祥抓獲。2008年7月26日在東莞市環保局將吳某中抓獲。
庭審焦點:吃飯原因與面授機宜
昨日庭審焦點集中在兩點,第一是吳某中與李某民在宏遠酒店吃飯的原因。第二,吃完飯之後,吳某中在車裡有沒有對程某勇面授機宜。
針對這兩點,法官展開了法庭調查。在陳述過程中,吳某中堅稱李某民是來東莞催要欠款,他之前與程某勇等人並不相識,他也沒有讓程某勇等人教訓香某新。與此相反,程某勇卻表示吳某中曾在車裡對他面授機宜,讓他教訓香某新但不要搞出人命。
昨日庭審時,程某勇等5人對自己在公安機關的供述無疑義,表示認罪。吳某中卻當庭表示公訴機關所起訴的內容與事實不符。吳某中和程某勇等人各執一詞。
庭審自辯:吳某中和程某勇各執一詞
吳某中:『我與香某新沒有個人矛盾』
針對公訴機關起訴中說吳某中因個人晉昇問題、曾值班脫崗被全局通報批評的說法,吳某中當庭說,『我與香某新同在一個單位,沒有個人意見和矛盾。』
針對起訴書所稱叫李某民找人教訓香某新的事實,吳某中辯稱,他與李某民只是債務人與債權人之間的關系,並沒有叫李某民找人報復香某新。吳某中在庭審時說,李某民在澳門開著賭檔,吳某中因為賭輸了錢,曾多次找李某民借過錢,『我現在還欠他30萬元港幣沒還』。
吳某中表示,李某民曾多次來東莞催他還錢,他承認2008年7月5日下午曾跟李某民和程某勇吃過飯,但吳某中表示那只是李某民又來催要借款。
程某勇:吳某中提出不要搞出人命
程某勇在庭審時說,2008年7月5日,吃完飯後,他跟著吳某中、李某民和袁某娟上了吳某中的車。在車上,吳某中對程某勇描述了香某新的主要特征,『當時他說香某新高1.75米,開著一輛白色的豐田車,還說了他上下班的時間。』程某勇說,當時吳某中給了他一張發票,上面寫著香某新的車牌號。
程某勇說,吳某中開著車來東莞市環保局附近,『他指著一條小路說,這是香某新出入的必經之地,去教訓他一下但不要搞出人命。』
法庭辯論:
吳某中是否買凶傷人?
1.買凶殺人理由不充分?
吳某中的辯護人稱,由於公訴機關提供的證據不充分,被告人吳某中涉嫌買凶傷人的罪名不成立。對此,辯護人辯稱,香某新對吳某中作出的並非『全局通報批評』,而是作為內部批評資料發給主要部門,吳某中本人不可能得知。辯護人表示吳某中買凶殺人的理由並不充分。
公訴人反駁,批評公開與否、吳某中聞訊與否,都與本案香某新被砍無直接聯系,更不能證明吳某中沒有買凶傷人。
2.質疑澳門人李某民的身份?
吳某中的辯護人質疑澳門人李某民的身份,對此,公訴人稱,由於李某民拿的是澳門戶口,對取證造成一定的困難。
3.進一步鑒定『七級傷殘』
辯護人要求法院重新對香某新的『七級傷殘』作進一步鑒定。公訴人在庭上稱,法醫出具的傷情鑒定書表明香某新所受損傷為重傷,為七級傷殘。辯護人稱,根據香某新的筆錄,香某新在受傷後神志清楚。公訴人稱會根據法院的要求,對香某新的傷勢作進一步鑒定。
公訴人在庭上稱,吳某中等人造成香某新受傷屬故意傷害罪,其中王某林是砍人過程的主犯,而涉嫌買凶傷人的吳某中在庭上否認買凶傷人,認罪態度不好。
吳某中稱其被公安機關拘留期間檢舉了兩宗凶殺案,並且兩宗案件現已進入訴訟程序,故希望法院考慮其檢舉有功,從輕審判。
本案將擇日再審。
現場回訪:
傷者出門就被砍倒在地
砍人事件發生後,記者對案發地進行了回訪,多位目擊者目睹了當時的情況。
去年7月10日下午6時左右,東莞市香港街一家皮革店的劉老板剛准備吃晚飯,旁邊快餐店門口突然傳來喧嘩聲。他跑過去一看,情況慘不忍睹,『一個男的仰面躲在那裡,右手快被砍爛了,地上全都是血。』
劉老板對當時的一切記憶猶新,他回憶說,被砍男子右手被砍了很多刀,血不停地流出來,右腿膝蓋上方被砍了一刀,膝蓋下方被砍了兩刀。『一名三十多歲的女性用一塊布帶試圖止住他右臂的血,血還是流個不停』,令劉老板感到奇怪的是,該男子只被砍傷了右手和右腿,其他地方沒有被砍的跡象,『砍人者手法非常專業』。劉老板馬上拿起電話撥打120,並報了警,『二十分鍾後,連續來了兩批警察』,劉老板說。
作為主要事發地,真功夫快餐店服務員目擊了男子被砍瞬間。據店員們介紹,事發時,店裡來往的人很多,一名男子吃完飯剛剛走到店門前的廣場上,突然衝出幾名男子,不由分說揮刀向該男子砍來,男子被砍倒地之後,幾名男子上了一輛黑色的轎車迅速離去。
據店員回憶,當晚7時到11時,警方對店員逐一調查,並取走了店裡所拍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