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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14日,在日本首都東京,中國勞工訴訟案的原告(前)和支持者們於宣判前在東京高等法院門前示威,要求日本政府和相關企業謝罪。當天,日本東京高等法院就中國勞工訴訟案作出二審判決,推翻中國原告勝訴的一審判決,駁回他們對日本政府和相關日本企業的索賠訴求。 |
日本福岡高等法院宮崎支部27日就二戰期間被強擄至宮崎縣槙峰礦山的中國勞工狀告日本政府和公司一案作出二審判決,再次駁回原告方訴求。
這起訴訟的審判長橫山秀憲在判決中認定,包括原告勞工在內的241名中國勞工二戰期間被強擄到三菱礦業公司(現三菱原料公司)下屬槙峰礦山進行殘酷的強制勞動,其中67人客死他鄉,但判決承襲了2007年4月日本最高法院的判例,以中國政府已放棄索賠權為由裁定原告敗訴。
判決同時說,相關者的道義責任不能免除,希望今後繼續為達成和解作出努力。二審過程中,法院曾試圖謀求雙方和解,但遭到日本政府的拒絕。
原告方已表示要繼續上訴。
這場訴訟的原告為7名曾遭強擄的中國勞工和一名勞工的遺屬。2004年8月,他們向宮崎地方法院提起訴訟,以在二戰期間被強擄至槙峰礦山進行強制勞動為由,要求日本政府和三菱原料公司賠償1.84億日元(1美元約合98.83日元)。2007年3月,宮崎地方法院以訴訟時效已過為由,駁回原告方訴求。原告方隨後向福岡高等法院宮崎支部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