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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時:失散的金飾被警方找到
據鄧萬生介紹,警察從梁麗處找到黃金飾品後,接著就找到馬雲山和曹萬義,將被兩人拿走的黃金飾品取回。
梁麗被捕對孩子影響最大
在出租屋內,梁麗老公劉建華向羊城晚報記者袒露了梁麗被捕後近半年來的坎坷。 『梁麗被捕
後,影響最大的就是孩子。』劉建華說,兒子小雨的老師多次跟他反映,小雨(未成年人化名)開始變得好動、不愛聽講也不願做作業。『警察不是抓壞人的嗎?怎麼抓媽媽呢?』面對小雨無邪的詢問,劉建華無言以對。看著孩子成績由班裡前十幾名跌落到後十幾名,劉建華不敢在小雨面前提及任何關於梁麗案件的事情。
『一開始也沒敢告訴家裡人,以為關一兩個月就可以放出來的,沒想到關了5個月還沒消息。從事發當天到現在,我也一直沒能見到梁麗。』劉建華說,現在家裡的親戚都知道了梁麗被捕的事,梁麗的老母親也從河南趕到了深圳。『老太太好幾天都不吃飯,老是抹眼淚。』
梁麗回家後並未叫醒丈夫
梁麗1969年出生,河南商丘人。1998年,在開封工作的梁麗經人介紹與當時在同城工作的劉建華結婚,並於2000年生下一名男孩小雨。2005年,梁麗從河南老家來到深圳,先是在劉建華就職的印刷廠做手工活計,每月有1500元左右的收入。
案發當天,梁麗乾了什麼?有無異常的舉動?據劉建華回憶,梁麗下午兩點鍾左右下班回家,並未叫醒自己。17時50分左右,劉建華起床做飯,梁麗稱胸口有點不舒服,坐在了外屋床上。18時,有人敲門,3名便衣男子進門,劉建華以為是查暫住證的,讓3人進門。3人進門後確認了梁麗的身份,表明了民警的身份,並詢問梁麗是不是撿到一個箱子。梁麗從床上起來,把箱子從床下拿出來後交給公安。
劉建華介紹,從民警進家到梁麗被帶走,整個過程持續了半小時左右,梁麗拿出紙箱是在民警到家詢問過幾個問題之後。
梁麗被帶回機場分局刑警大隊第一審訊室,劉建華和兒子在大廳等候一段時間,然後他本人也被帶到二樓作了筆錄。21時40分左右,劉和小雨回家,民警告知,梁麗需要被拘留24小時,明天等消息。
次日9時,派出所電話通知劉建華去領拘留通知書。時隔一個月後,劉建華等到了一張批准逮捕梁麗的通知書。
梁麗其人
女,1969年出生,河南商丘人,2005年來深圳,是深圳市玉皇清潔公司員工,負責深圳機場候機樓B樓出發大廳的清潔衛生。案發時,她剛工作4個月,案發當天是為同事頂崗。
『一塊生活了11年,發現她人品很好,鄰居對她的評價很高,節儉,寧肯自己不吃喝都要先管孩子,對老人也很孝順。』丈夫劉建華如此評價梁麗。
警方第一次通報
去年12月11日,深圳市公安局對清潔工『撿』黃金一事向媒體通報。通報稱本月9日9時許,深圳市公安局機場分局候機樓派出所接到東莞某珠寶公司員工王先生報案稱,半小時前他丟失了一件重要行李。當時他到機場B號候機樓19號值機櫃臺辦理6件行李托運,因其中一件行李內有貴重物品,值機人員提議他到另一櫃臺辦理貴重物品托運。情急之下,他把准備交付托運的行李放入推車,來到10號值機主任櫃臺諮詢,僅僅1分鍾不到,放在推車上的行李就不翼而飛。
而在起訴意見書中,王騰業從19號櫃臺到10號櫃臺的前後時間分別是8時20分和8時30分,即從不慎將紙箱遺漏在19號櫃臺旁,到紙箱丟失的時間為10分鍾。
警方最新通報
深圳市公安局前日通報稱:有證據證明梁麗涉嫌盜竊。
丈夫劉建華的推測
推測一:知是黃金,她會告訴親友
『如果真的知道紙箱裡真的是黃金,她第一時間不會交給別人,肯定會告訴我的。』劉建華向記者透露,梁麗僅讀過幾年書,基本屬於文盲,手機都不怎麼會用,她本人也沒使用手機。劉建華強調,從上午8時許到下午6時,她只在10點鍾打電話叫自己去機場,除此再沒接到梁麗的電話。至於梁麗14時下班到家後,有無拿他的手機打電話,劉建華表示要等到移動公司調出通話清單纔能確認。
推測二:丟失後立即找,或能找到
『如果失主在第一時間找到清潔工人,梁麗肯定會把東西還給失主。』劉建華在詢問過梁麗幾名同事後得知,梁麗不止一次告訴別人自己撿到一個紙箱,先放在了洗手間暫時保管,並且在別人要拆開的時候給以勸阻。所有這些都能證實梁麗確實有『如果有人來找,會馬上將東西交給失主』的意願。
推測三:如沒拿回家,冤枉小很多
『從9時許接到失主報案,到下午6時纔到梁麗家中追回紙箱,期間長達9個小時,尋找的經過是怎樣的?』劉建華表示,上午9時許,失主問詢過櫃臺工作人員和行李車保管員,但未進行過廣播和向清潔工進行問詢。報警後,警方直到下午6時纔找到自己家中追回紙箱。『如果紙箱沒拿回家,梁麗被冤枉的可能性就小很多。』劉建華說。
深圳市律師協會明日研討梁麗案
梁麗案一出,輿論嘩然,劉建華也成為各大媒體爭相采訪的對象。據他介紹,自從案件曝光後,每天都會接到10多名記者的采訪電話,除了廣東本地的媒體外,也不乏中央和外省市的媒體。
北京某法律援助小組也致電劉建華,表示將派律師對梁麗一案作相關援助工作;深圳的河南商會也找到劉建華,表示願意提供協助;深圳市律師協會將於5月17日下午召開研討會,就梁麗案折射的司法實踐中的問題進行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