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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廣東省政協委員黃西勤提出建議,兒童優惠購票以“身高標準”改爲“年齡標準”。近日,省建設廳作出會辦意見表示,按“年齡標準”購票基本可行,並建議物價部門進行進一步研究論證,並提出具體優惠方案。
調查:兒童購票標準有點亂據瞭解,今年除夕開始,廣州市各大公園、公交和地鐵的兒童免票線已經上調了10釐米,奉行長達55年之久的1.1米免票線升高了。今年“省兩會”期間,省政協委員黃西勤對廣東省部分市區公共服務場所進行了調查。調查發現:目前兒童購票優惠的“身高標準”,各個行業規定不同,同一領域的不同企業規定也不同,所以標準有點亂。
記者昨日在街頭採訪,不少家長對按“身高標準”購票替孩子叫屈。楊女士說,她的孩子貝貝今年才6歲,就已經長到了1.3米,根據身高“一刀切”,貝貝肯定不在免費之列。現在貝貝搭公交,也要和成人掏一樣的錢。“現在的孩子營養好,發育得快,按身高標準算,肯定會有一小半的孩子都享受不到優惠的待遇。”
對此,黃西勤說,如果公共服務場所的公共產品是由政府提供,對於需要收費的場所則應體現“兒童購票優惠,人人平等原則”。但以“身高”爲標準來衡量就失去了公平性。
建議:憑身份證可享受優惠黃西勤在提案中指出,兒童優惠購票應以“身高標準”改爲“年齡標準”,用來平衡兒童福利。
黃西勤建議,公共服務場所需要購票的,相關部門應以年齡作爲兒童購票優惠的判別標準。至於民營性質、實施市場調節價的旅遊景區和電影院等場所,政府不能干預強制執行以年齡爲標準優惠購票,只能倡導其也能按照“年齡標準”予以票價優惠,“這對提升企業形象有好處”。
從可操作性上來說,黃西勤提出,孩子沒有身份證,買票要帶戶口簿可能會更麻煩,但不滿一歲的爲嬰兒,一歲以上不滿六歲的爲幼兒,不需要身份證就可以憑直觀辨識。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未滿十六週歲的公民,自願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的,發給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證,“六歲以上不滿十四歲的兒童可以自願辦理身份證後便可以享受購票優惠。”
答覆:“年齡標準”基本可行近日,提案承辦單位省建設廳作出會辦意見,意見中指出,隨着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兒童成長環境的不斷改善,不少營養好的孩子身高已經大大超出了人們傳統認識上的身高概念。如6歲組兒童的身高普遍高於1.1米,部分甚至高於1.4米、1.5米,如果按照“身高標準”來衡量,這些孩子就應該是購買半票甚至全票,這不能維護兒童應享有的福利待遇。
省建設廳同時表示,省建設廳負責的公共服務事業,如風景名勝區遊覽門票、公園門票、公交車票(含地鐵票)等,支持黃西勤委員提出的具體操作建議。省建設廳還認爲實施“年齡標準”基本可行,並建議物價部門進行進一步研究論證,並提出具體優惠方案,確保兒童享有應有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