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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女生被誤認賣淫遭拘 |
今天(6月2日)下午,昆明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辦公室就昆明『3·16』事件召開新聞通報會。昆明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王宇表示,昆明市公安局已成立事件調查組,對『3.16』事件相關情況全面調查,目前昆明市公安局已對當事派出所所長、刑偵中隊長和4名當事民警暫停執行職務。
王宇代表昆明市公安局向社會和媒體鄭重承諾:昆明市公安局將實事求是、公正客觀、全面細致開展調查,如發現民警在執法過程存在違法違紀行為,將嚴格依照法律法規或相關紀律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新聞回顧
警方抓獲小學女生『賣淫』
3月16日,劉芳芳、劉莉莉放學回家,吃過晚飯,一家人呆在屋子裡看電視。『晚上8點左右,她倆說要去街上吃燒烤。』母親張安芬說。『我們剛出門,有人從旁邊衝過來,一把揪住我頭發,把我按跪在地上。他們罵我是賣淫的,我根本動不了,他們力氣很大。』劉芳芳說。
張安芬聽到動靜後衝出門,看到七八個人在門口,女兒跪倒在地上。『我問他們是乾什麼的,為什麼無緣無故打人?有人拿出個牌牌晃了一下說「我們是派出所的,你賣淫」。我說怎麼可能,但是沒人聽我的,他們也把我打跪在地上。』
此外,警方還抓捕了劉芳芳父親劉仕華、其好友普恩富和另一前來找活計的朋友。據劉仕華和普恩富稱,在被帶進派出所後,2人均遭到刑訊逼供。
3月19日,普恩富前往昆明法醫院司法鑒定中心做了法醫鑒定,鑒定結果表明:傷者普恩富頭面部、軀體多處軟組織挫傷,左側第7、8肋骨骨折,構成輕傷。劉芳芳和劉莉莉也於3月18日做了傷情鑒定,鑒定結果表明,她們的損傷為輕微傷。劉仕華因沒錢而未做傷情鑒定。
缺乏直接證據而放人
昆明市王家橋派出所所長聶天傑說,3月16日傍晚,派出所一名巡防和兩名學員警外出吃飯時,路上遇到劉芳芳,劉問他們『要不要耍一下』。劉的言行引起他們的注意。『然後,巡防人員發現劉搭上了一名30多歲的徐姓過路男子,帶著他走進了他們租住的出租房。由於巡防人員沒有執法權,他們便在原地守候,等值班民警前來處理。』
就在等待期間,徐姓男子突然從屋裡走出,劉芳芳跟著出來,巡防阻止他們離開,並要求他們等待民警前來調查時,張安芬從屋子裡衝出來,打傷我們巡防李加權的眼部,緊接著,普恩富舉著一張凳子也從屋裡衝出。『我們的警務人員已經表明了身份,但還是遇到抗法,在控制局面的過程中,造成了當事人的身體不同程度的損傷。這一點我們承認,並在此前積極的跟當事人接觸,希望能夠妥善處理。但在派出所對他們實施刑訊逼供的說法是不存在的。』聶天傑說。
至於『抓了又放』的行為,聶天傑認為,『沒有發生實質的性關系,缺乏直接證據。經過詢問和調查後,第二天就讓他們回家了。』
經鑒定兩女生處女膜完整
2009年5月26日下午2點,昆明市五華公安分局3樓。就此事件中相關人員經濟賠償的協商會在這裡舉行,雖然經過了漫長的談判,但因雙方的主張存在分歧,最後無果而終。五華公安分局認為,劉仕華等提出總計20萬元的賠償金額沒有相關依據,『是個天文數字』,他們只能依據最高法院有關規定進行。
日前,劉仕華向五華區人民檢察院遞交起訴書,要求檢察部門對此事件進行調查核實,並查處相關責任人員,給自己全家一個書面答復,賠禮道歉並賠償所有損失。
劉芳芳、劉莉莉先後在昆明法醫院做了診斷,法醫院出具的證明書證明她們的處女膜完整。『我跟人借錢去給孩子做的鑒定,這是證明她們清白的一個渠道。』劉仕華說,但他不希望這是唯一的、最後的渠道。
網友質疑
第一個疑問,『要不要耍一下』就是要賣淫的意思嗎?當然,『耍』之一字在男女之間訴說非常曖昧,可人家是小學生,未必就會如成人那麼思維。即便她們說的是成人的意思,也不見得未必當真。更何況,男人和女人在一塊耍一下就是賣淫嫖娼?賣淫嫖娼的最顯著特征要素是什麼?就是以經濟為目的,就是要有赤裸裸的金錢上的交換。請問那些巡防和學生警,劉芳芳向你們表示過耍一下是多少錢了嗎?如果沒有憑什麼就斷定人家是賣淫?
第二個疑問,『巡防人員發現劉搭上了一名30多歲的徐姓過路男子』,一個『搭』字就令人情不自禁地響起了『勾搭』,然而男女勾搭並不一定就是賣淫嫖娼。更何況,『搭上了一名30多歲的徐姓過路男子』並不見得就不正常,如果那位男子是她熟悉的親人,女孩挎起他的胳膊領他回家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可是警察據此就懷疑人家賣淫,而那位被領進家門的男子就理所當然地被看成是嫖客,這樣的邏輯可以說是宇宙間最為強大的了!
第三個疑問,警察抓人要有證據,他們有權懷疑一切並跟蹤偵查,但懷疑並非證據!遺憾的是,這些昆明的警察顯然就將懷疑當成了證據,他們沒有現場證據,就隨便在人家的家門口將人抓捕,還將其據理力爭的家人一塊強力抓來,這些警察真的是太強大太強大了!說你賣淫就賣淫,說誰嫖娼就嫖娼,如此這般社會還有不亂套的嗎?
小學女生『賣淫女』案值得反思
不難看出,劉芳芳和劉莉莉之所以被警方懷疑賣淫,一是因為她們對『陌生男人』說了一句『要不要耍一下』,然後,她們又把警方單方面認定的她們不認識的『陌生男人』帶進了她們住的出租房。最為可笑的是,被懷疑賣淫者只是個小學生,不僅是幼女,而且是處女。
『處女賣淫』不由人不想起以前的麻旦旦,麻旦旦先是被懷疑為賣淫,後來被強行更改性別說她嫖娼。沒想到最終的結局是,麻旦旦不僅是女的而且是個處女,從而讓陝西涇陽縣警察硬生生地炮制出一個『處女嫖娼』的天下奇聞。繼麻旦旦事件之後,全國又相繼湧出了多例『處女賣淫』案:河北行唐縣南翟營鄉吳磁溝村19歲的姑娘吳小玲,在縣城『追夢美發店『當服務員時被警察拘押,理由就是賣淫。可吳小玲還是個處女,在刑訊逼供下被迫承認與9個男人發生了關系。吳小玲被釋放後堅持上訴,又被公安局以涉嫌誣告陷害予以刑事拘留並執行逮捕。此外,在山東東營打工的日照女孩張旦,江蘇鹽城建湖縣22歲的女青年金磊,在河南新安縣帝豪美食城工作的曉梅,在南京市『港灣休閑中心』給客人『敲背』的18歲女孩小燕,都曾被當做賣淫女抓起來,而且事後醫學檢查證明這些女孩無一例外的都是處女!如今,昆明警察刷新了這個記錄,一名還是小學生的幼處女又被迫淪為『賣淫女』,真是『江山代有纔人出,一代更比一代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