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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萬元車位只賣不租 業主汽車被拒小區門外
http://www.enorth.com.cn  2009-06-04 20:35
我來說兩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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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8034] 天津市 網友: 於2009-06-12 08:53 發表評論:

  奧城的寫字樓、酒店公寓、餐飲樓不具備交房條件就發交房通知,因此可以省去他們延期交房的賠償呀!自通知起,五六個月纔可能湊合用的房,不賠你吧,你還得交昂貴的物業費,你要是不交物業費,物業的管理說就要拿鎖把你家門鎖了。(只有第一期住宅給了小點延期補償)。融創就會算計業主呀!融創是房產榜樣呀!以後,你要是搞房產的,也得這樣搞呀!

[722932] 天津市 網友:興凱湖水 於2009-06-05 18:17 發表評論:

  這就是開發商在逗你玩,開盤是說的天花亂墜,等待你們入座了,高懸在黑幕中的利刃快刀露出猙獰的亮光,這就是要開宰了。

[722566] 天津市 網友: 於2009-06-05 16:48 發表評論:

  地上車位屬於公共用地,物業只能收取管理費用,地下車庫物權法明定有獨立產權。而產權所有人就是物業公司,出租還是出售地下車庫是物業的選擇。只能說人家已經把法律研究透了才動手治理的,不佩服不行啊

[722007] 未知 網友:小市民 於2009-06-05 14:30 發表評論:

  開發商賣的價格可夠高的了,夠他們花好幾十年了。他們是不是錢沒地方花,想法斂錢來了。

[721549] 佛羅里達州 網友: 於2009-06-05 12:20 發表評論:

  業主永遠都是吃虧的。打架也沒用。不管什麼社會性質,制度與法律永遠都是爲錢權服務的

[721268] 未知 網友:夏令營 於2009-06-05 11:01 發表評論:

  原來是這麼回事啊,那天我開車從賓水西道回家,這條路平時很好走的,只要水滴、大館不舉辦賽事、不開演唱會,從來不堵車的,可那天我整整被堵了半個小時,就是奧城那個路口,當時還納悶呢,難道是奧城在搞什麼大型活動?看了這篇新聞才知道咋回事,呵呵,這篇新聞採的不錯,口頭表揚一下撒~

  另外,我也發表一下意見吧,我覺得物業做得對!有錢能買奧城房子的人,就應該買地下車庫。像我這種普通老百姓,住個小偏單,開個破夏利,樓下哪裏有空就往哪裏停車。12萬啊,購買4輛夏利了!

[721051] 天津市 網友: 於2009-06-05 10:20 發表評論:

  其實,車庫等公共建築部分已經全部通過公攤面積折算由全體業主花過銀子,爲全體業主所共有。開發商出售車庫行爲就是重複銷售、一女二嫁——嚴重侵權、違法。不信的話,可以到相關建築規劃部門審覈其公攤面積構成----如果能夠拿到的話。現行的小區“服務”實質已經蛻變成了開發商的聚寶盆、印鈔機了!

[721011] 天津市 網友:物業費 於2009-06-05 10:15 發表評論:

  既然車庫是屬於開發商,但是小區道路是屬於全體業主的,那好啊,進車庫的車必須飛進去,否則你是部分業主侵佔了全體業主的利益.我們業主有權力不讓個開發商的客戶走我們的公共空間.讓車庫成爲飛地吧!!!!!!!

[720866] 未知 網友: 於2009-06-05 09:50 發表評論:

  有錢在中國買房子純屬有病

[720706] 河北省 網友: 於2009-06-05 09:26 發表評論:

  沒辦法 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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