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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已經全面展開。6月9日,市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就專項治理的有關問題,接受了記者的采訪。
問:這次在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主要目的意義是什麼?
深入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這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對於規范經濟運行秩序、懲治和預防腐敗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近年來,各地區、各部門采取多種措施治理『小金庫』,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於種種原因,一些地區、部門和單位設立『小金庫』的現象仍時有發生,有的還相當嚴重,人民群眾對此反映強烈。『小金庫』的存在,不僅導致會計信息失真,擾亂市場經濟秩序,造成國家財政收入和國有資產的流失,而且誘發和滋生了一系列腐敗現象,嚴重敗壞黨風政風和社會風氣,是妨礙經濟健康發展、影響社會和諧穩定、危害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毒瘤,必須堅決予以清除。為此,黨中央、國務院決定,在全國范圍內深入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
問:什麼是『小金庫』?它有哪些表現形式?
所謂『小金庫』,是指違反法律法規及其它有關規定,應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規定的單位賬薄的各項資金(含有價證券)及其形成的資產。其表現形式主要包括七種:一是違規收費、罰款及攤派設立『小金庫』;二是用資產處置、出租收入設立『小金庫』;三是以會議費、勞務費、培訓費和諮詢費等名義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四是經營收入未納入規定賬簿核算設立『小金庫』;五是虛列支出轉出資金設立『小金庫』;六是以假發票等非法票據騙取資金設立『小金庫』;七是上下級單位之間相互轉移資金設立『小金庫』。
問:本市開展對『小金庫』的清理工作的范圍、內容和方法步驟有哪些?
這次本市清理『小金庫』專項治理范圍:主要包括全市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事業單位中要以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為重點。
專項治理內容:主要是違反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應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規定的單位賬簿的各項資金(含有價證券)及其形成的資產。重點是2007年以來各項『小金庫』資金的收支數額,以及2006年底『小金庫』資金滾存餘額和形成的資產。對設立『小金庫』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的,應追溯到以前年度。
此次『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從今年5月底開始至年底基本結束,主要采取自查自糾和重點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從今年5月到6月上旬為動員部署階段,之後到今年6月底為自查自糾階段,單位自查面必須達到100%,自查結果應於6月25日前報送市『小金庫』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7月初至10月底為重點檢查階段。重點檢查面不得低於納入治理范圍單位總數的5%,重點領域、重點部門和重點單位檢查面不得低於20%。重點檢查要與規范津貼補貼、規范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管理、節約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加強銀行賬戶監管,以及行政事業單位發票管理檢查、救災資金管理使用情況檢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和政策落實情況監督檢查等工作相結合,也要與財政監管、審計監督、稅務稽查等日常監管工作相結合,整體推進,綜合實施。各區縣重點檢查計劃要在7月上旬上報市『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重點檢查報告及《『小金庫』重點檢查情況統計表》於今年11月10日前報送市『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11月30日前為整改落實階段。各地區各部門要針對治理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並抓好落實,做到資金資產處理到位、違紀責任人員處理到位。在整改過程中要深入剖析產生問題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強化源頭治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庫』的長效機制。
問:這次專項治理有哪些政策規定?
對專項治理中發現的『小金庫』,要嚴格按照『依法處理,寬嚴相濟』的原則進行處理。一是『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鼓勵自查,對自查發現的問題從輕從寬處理。凡自查認真、糾正及時的,對責任單位可從輕、減輕或免予行政處罰,對有關責任人員可從輕、減輕或免予處分。對自查出的『小金庫』,要如數轉入符合規定的單位賬簿,依法進行財務、稅務等相關處理。各部門各單位對其所屬單位進行的內部檢查,視同自查。鼓勵自查是這次治理工作一個比較突出的政策規定。二是對被查發現的『小金庫』,除依法進行財務、稅務等相關處理外,還要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行政處罰,並依紀依法追究責任。三是對專項治理工作中走過場的部門和單位,主管部門和專項治理領導機構要及時了解掌握有關情況,給予通報批評並責令整改;對問題嚴重的,要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四是對在專項治理工作中弄虛作假、壓案不查、對抗檢查、拒不糾正、銷毀證據、突擊花錢、打擊報復舉報人的,或重點檢查中發現『小金庫』數額巨大、情節嚴重的,要按照有關規定從重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五是對今後再設立『小金庫』的,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要嚴肅處理,按照組織程序先予以免職,再依據黨紀政紀和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六是對專項治理工作中發現的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問題,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問:全市『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任務重、要求嚴,工作推進中將采取哪些措施?
一是做好宣傳發動。對治理工作中發現並查處的典型案例有選擇地予以公開曝光。
二是落實舉報制度。市、區縣及各部門『小金庫』專項治理日常工作機構要設立並公布舉報電話、舉報信箱,注意發揮網絡舉報作用。認真做好舉報的受理工作,建立舉報登記和查處督辦制度,指定專人負責,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著落。認真執行信訪工作保密制度,切實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依法依紀從嚴懲處。對舉報有功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查出並已收繳入庫的『小金庫』資金、稅款和罰款的金額,給予3%至5%的獎勵,獎金最高額為10萬元,由同級財政負擔。市『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地點設在市財政局1001室,負責『小金庫』專項治理的日常組織協調工作,受理群眾舉報。舉報電話:23300012。舉報網址:www.tjcs.gov.cn。
三是強化工作督導。市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將派出督導組,分赴有關區縣和部門加強督促和指導,督辦典型案件,驗收治理效果。
四是加強賬戶管理。堅決落實賬戶集中審批和統一開戶制度,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的所有使用單位開立賬戶必須經市財政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和主管部門共同審批。清理撤銷所有未經集中審批和統一開設的賬戶,徹底解決單位自行開戶的賬戶混亂問題。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要在單一賬戶和封閉賬戶體系內收繳和使用資金。嚴格禁止設置收入過渡戶滯留或轉移收入,或設置支出過渡戶滯留、轉移、挪用支出。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管理體系、內部牽制制度、稽核制度、原始記錄管理制度、資金支出審批制度、財務報告制度、印鑒和票據管理制度等內控制度。
五是建立長效機制。通過專項治理,全面研究分析現行制度與管理中存在的漏洞,針對檢查發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制定有關制度規定,完善管理,強化制約。同時,采取積極穩妥措施,逐步深化財稅、金融、國有資本運營等管理制度改革,創新機制體制,加快建立『小金庫』治理長效機制,從源頭上防止並杜絕『小金庫』問題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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