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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日報群工部:
我有一套梅江『汐岸國際』的住房,今年3月底,經中介公司——21世紀不動產金達店出售,總房款180多萬元。我和買方共交中介費3.6萬餘元,該中介的服務水平很糟糕,錯誤頻出。其一,該中介沒有仔細核實房屋的原始單據,在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時,買方要比原定多交7000多元稅費。買方很生氣,認為是我從中搗鬼,買賣雙方產生矛盾。其二,該中介沒有盡到提醒、告知義務,導致我的個人所得稅稅票稀裡糊涂地落到買方的手裡。買方稱,如果我要的話,必須交3000元來換,否則,當我再次買房時可能將憑空損失近兩萬元。
高女士
□調查附記
21世紀不動產天津區域分部負責人接受采訪時稱,金達店是該區域分部的加盟店。對於高女士反映『中介沒有盡到審核義務』一事,該負責人表示,公司經過協商,已經同意給買方讓出1000元的服務費,買賣雙方對此表示認可。至於『中介沒有盡到告知義務』的反映,該負責人稱公司服務並無瑕疵,但對於高女士的質疑,未能拿出讓人信服的證據。
經協調,近日,21世紀不動產金達加盟店終於與高女士達成協議,一次性退還高女士中介費1.3萬元,其中的3000元是墊付給買方的稅票錢。高女士表示,希望更多市民能吸取教訓,也希望中介能完善服務,不要讓客戶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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