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蘭州老人在斑馬線怒砸30輛違章車輛的行爲引起了社會的高度關注,截至昨日下午6時,全國各大網站對報道的跟帖超過100萬人次,由此引發對此行爲是與非的大討論。多家網站調查發現,支持老人砸車行爲的網友佔了大多數。(《北京晨報》7月12日報道)
時至今日,不能再將“老漢砸車”單純歸爲個人的極端行爲了,一個調查顯示,33萬人中有26萬人表示贊成———闖紅燈的司機拿他人性命當兒戲,應該受到教訓。由此說來,違章闖紅燈已成社會的痛楚,痛恨到他人的極端行爲都會得到羣體的認同,甚至叫好。這是一種很危險的現象,這種對極端行爲的支持不僅闡述了砸車的合理性,而且蘊含了某種必然性。在這種情況下,羣體之間的矛盾可能會隨着社會非理性因素的增加而普遍爆發,違規車輛的比例逐漸上升、法律的制裁不力、司機的道德淪喪都可能使羣衆的容忍度下降,從而拿起磚塊向車輛砸去。
退休老教師之所以得到羣衆的廣泛支持,正因爲他的行爲不僅僅代表其個人行爲,更是對羣體利益的維護。當個人暴力被打上羣體利益的烙印時,即使行爲是何等的極端,也會贏得羣體成員的普遍支持。周圍居民對無視紅綠燈的“馬路殺手”痛恨不已,而該路段又沒有電子眼,愈加縱容了司機無視行人、惡意闖紅燈的違法行爲,而從老漢一晚砸車的數量來看,在此路段闖紅燈者並不在少數。在這一點上,網友與老漢一樣,只是沒有拿起磚塊而已,因爲他們認爲老漢是在維護整個社會共同的利益。
但以個人暴力解決本應由政府解決的交通秩序問題,本質上卻是一種非理性的違法行爲。應該明確,公衆將交通管理權以契約的方式讓渡給政府部門,公民就必須要遵守相關法律與規則,即使遇到類似情況也應通過正常渠道解決問題;而懲治闖紅燈等違法違規行爲是政府的職責,個體單純地利用暴力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對此,政府部門應深刻反思。如果不是相關政府部門對交通安全漏洞長期忽視,就不會引起羣衆如此的憤怒。砸車事件告訴我們,政府職能缺失的地方極易滋生羣體性對立的土壤,而長期的對立,結果很可能導致一方以非理性的行爲造成社會的不和諧。闖紅燈的代價或許是無辜生命的喪失,倘若沒有老漢如此的行爲,不知需要多少“冤魂”才能換來有關部門對此路段的重視。構建和諧社會,政府部門必須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