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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義工們向每一位過往的司機發上一份友善的交通安全倡議書,提醒他們安全駕駛。
全國嚴整醉駕成果顯著,公眾關注執法透明度
公職人員醉駕應『優先』曝光?
『醉酒駕駛』+『公職人員』,極易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一個典型的例子是8月19日晚廣州番禺欖核鎮紀委書記梁某醉駕被記者逮了個正著,第二天即成了各大報紙的頭條新聞。
自8月15日全國啟動嚴整酒後駕車專項行動以來,各地成效頗為顯著:截至8月24日,全國共查處酒後駕駛17078起,醉酒駕駛2403起。在不斷累積的數字背後,公眾關注的話題持續昇溫:如何落實公務員醉駕抄告制度、增強查處信息的透明度?對公職人員是否應『優先』曝光以加大對酒後駕車高危群體的震懾力度?曝光是否侵犯了當事人的隱私權?不曝光又該如何保證。
『抄告和曝光並不一樣,抄告是將當事人醉駕信息抄送告知其家庭、單位,而曝光是面向大眾公開。現在我們主要還是實行抄告制度。』省交管局宣傳科科長汪春洋告訴記者,抄告制度在實際操作中也會遇到很多問題,可借鑒珠海、河源等市的做法,將醉駕名單全部抄告當地紀委,由紀委篩選;或乾脆將紀檢監察乾部請到查處一線,現場辨別醉駕者是否為公務員身份。
市民擔心??
沒有媒體曝光會不了了之
同樣是醉駕,似乎卻因為公職人員的身份而極易成為焦點。事實上,公眾之所以對公務員群體倍加關注,究其原因,在於對執法部門能否公開、公平、公正執法持檢驗態度。仍就梁某醉駕一事來說,梁某當晚竟被放回了家,直到20個小時後纔走進拘留所。為什麼公務員醉駕被查卻不是在第一時間被拘?是否存在因人而異的『大小眼』執法嫌疑?在梁某之前,還有多少公務員醉駕卻沒有依照程序被予以處理的?
『對公務員違法不能總是遮遮掩掩;如果沒有媒體曝光,可能這些事又會不了了之。』市民藍小姐的話代表了一部分公眾的聲音,她認為,公職人員是酒後駕駛的高危群體,也是一個能起表率作用的特殊群體,對他們應該嚴加威懾,纔能讓其他醉駕者被罰得心服口服。
在省政府部門辦公的科級乾部阿濤對此頗感無奈:『公務員也和普通老百姓一樣,需要應酬,會犯錯誤,其實都應該「一視同仁」,平等地看待我們。』
法律專家??
不涉及手機號碼等隱私就不算侵權
對公務員要不要重點曝光、『優先』曝光?支持者希望以此來監督執法機關公正執法,避免執法過程中出現的『大小眼』現象;反對者則認為,對醉駕者的曝光涉嫌侵犯當事人的隱私權。
有市民擔心,如果查處信息不夠透明,對醉駕被查者的社會曝光力度過於軟弱,缺乏公開監督的整治行動也只能流於形式,最終將導致酒後駕駛的反彈。為此,有網友提議,可通過單位內部網絡,要求所有執法人員在第一時間上傳醉駕者的姓名、違法記錄,並限定一個時段,比如最多不超過一周,向社會曝光所有醉駕者的情況和處理結果。
整治行動開始不久,有媒體到深圳看守所采訪因醉酒駕駛被拘留的人員,一些車主並不願意面對記者的鏡頭:『錢也罰了,人被拘留了,駕照也被扣了,我甘心接受處罰,但要曝光我,沒有這樣的道理!』車主小蔣認為自己的行為並不是嚴重的刑事犯罪,擔心被曝光後家人和自己的生活、工作受影響。
法律界專家則表示,如果曝光的信息中不涉及手機號碼等個人隱私、商業秘密或國家機密,能夠客觀、如實、全面地公布,就不會構成侵權。
不管是新執行的抄告制度,還是『不幸地』撞到媒體記者筆杆上和鏡頭裡的被動曝光,對教育駕駛員遠離酒後駕駛還是發揮了不小的作用。『說到底,我們的目的並不是要拘留多少人、曝光多少人,教育公眾不要酒後駕駛、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這纔是最終目的。』省交管局局長何桂復說。
他山之石??
日本公務員醉駕一律就地免職
一些國家對酒駕者的曝光制度十分嚴苛。在波蘭,警方抓到醉酒司機就把他們的姓名、年齡、所駕駛汽車的型號和牌照、被扣地點和當時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外加司機近照,都上傳警方專設的網站,再發給全國的大報刊,司機因此承擔找工作、做生意難的後果。新西蘭警方近期恢復向媒體公布酒後駕駛者姓名的做法,以加強道路安全。此前,新西蘭警方曾因向媒體公布酒後駕駛者姓名而被投訴『侵犯隱私』,而一度中斷了這種做法。在日本,如果公務員酒後駕車,不論是否發生事故,一律就地停職或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