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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
21歲男子詐騙39萬餘元
21歲的王某相貌平平,身高1.7米左右。公訴機關指控,2009年2月至3月間,王某以戀愛爲名,先後得到6名女性信任,編造各種理由騙取她們的銀行卡、現金,共計39萬餘元,已觸犯詐騙罪。據瞭解,其中王某在與女青年石某建立戀愛關係過程中,以幫助石某聯繫畢業分配需運作費爲名,騙取石某家屬現金、匯款高達19萬元。此後,他還以公司資金週轉不開爲名,騙得石某現金兩萬元。
面對公訴機關的指控,王某和其辯護人並未提出任何異議。據王某介紹,中專畢業後,他一直沒有工作,便通過QQ與女性網友聊天,先取得對方的好感,再約定見面。交往中,他謊稱自己是物流公司總經理,擁有三家物流公司,總部在塘沽。通過騙取的金錢,他購買了一輛價格爲11萬元的現代汽車。到被抓獲時,騙來的39萬多元幾乎被揮霍一空。
王某騙取他人錢財,數額巨大,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庭審結束後,法院並未當庭作出宣判。
被告人
開汽車更容易獲取信任
王某在接受採訪時說,他與被害人的交往都不是發自內心的,因爲自己已經有了相處多年的女朋友。騙來的錢都被用於平時的消費中了。購買現代轎車是爲讓女網友覺得他經濟實力強,容易取得對方的信任,進而下手行騙。
被害人
受騙後打工掙錢心很累
被害人李某也來到了庭審現場,她說,在與王某聊天時感覺他挺有氣質,當他向自己借錢的時候也曾經產生過懷疑,但也沒有多想,最終給自己帶來了巨大損失。之所以要走上法庭,就是要看着王某接受應有的懲罰。她希望此事趕快過去,感覺心裏很累。記者王強通訊員吉學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