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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靜雯和孫志浩的4年婚姻終於走向盡頭,日前,賈靜雯的乾爹吳敦證實,賈靜雯已經在美國離婚,目前正在打爭取女兒梧桐妹的監護權官司。
從6月份就與夫婿孫志浩分居的賈靜雯,為了打女兒的監護權官司,不願和孫志浩見面,等了6個月,終於可以依美國法律中『夫妻沒共同居住6個月以上』訴請離婚,恢復了自由身。賈靜雯之所以選擇在美國打離婚官司,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美國的監護權官司,結果多半判給母親。賈靜雯乾爹吳敦強調官司勝算很大:『如果母親沒有不良行為、是正常的話,以美國憲法的精神,是一定判給母親。』不過也有律師表示,由於賈靜雯目前經濟能力遠遠不及孫家,監護權最後可能落在孫家手上。另外,離婚後除了女兒的監護權官司外,還有財產的重新分配,包括之前孫家送賈靜雯的2棟上海豪宅,未來都將成為財產分配時的重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