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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戎國強
12月22日,《重慶晚報》報道,民工陳國芳和張大有乘大巴回鄉,因為咳嗽,司機及全車乘客誤以為他們患了甲流,一番『民意表決』,二人遂被攆下了車,至凌晨4時許,執法隊員發現,兩人正摸黑順高速公路往家趕。後來將他們送到醫院,檢查結果是普通感冒。
在這輛從廣西駛向四川內江的長途大巴上,兩位『疑似甲流』的民工,與其他乘客之間,對『健康權』或『生存權』的爭奪,真的已經到了『你死我活』的地步了嗎?保護其他乘客的健康,就必須以拋棄兩位民工為代價嗎?或者說,拋棄了兩位民工,其他乘客就安全了嗎?
常識告訴我們,如果兩位民工真是甲流患者,把他們趕下車並不能保證其他乘客的安全。真正對大家都安全的做法是,設法找其他車輛,把兩位民工送到醫院去檢查、治療——像高速公路執法人員所做的那樣。
把病人趕下車以自保——這種既自私又無知,既害人又可能害己的行為方式,是怎麼形成的呢?利己之心、對疾病的恐懼自然是人的本能,但別人的生命也是生命,為什麼我們不能理解、顧及別人的恐懼呢?也許,過度的生存競爭,割裂、阻斷了人與人的互相理解,加劇了自私與冷漠。這種『競爭教育』在推動發展的同時,也在我們心裡播下了『他人即地獄』的種子,我們不知道,競爭也包括了合作,尊重、維護他人的權益,就是維護自己的權益。無形之中,『競爭』被我們妖魔化為『你死我活』、『有你無我』。
本來,不管是否得了甲流,那兩位民工同樣是有健康權,生存權的,但是,『多數』很強大,把他們趕下了車,就不管他們的死活了。也許在下一個旅途上,要輪到你被趕下車了——既然你塑造了這樣的博弈環境,你也同樣可能被這個環境趕下車。
我們同樣行進在利益甚至生存博弈的人生旅途上。我們可能面臨或已經經歷過類似的境遇:或者將別人趕下車,或者被別人趕下車。當我們要被別人趕下車的時候,不要像兩位民工那樣任人擺布,要堅決抗爭;當我們處於優勢時,更不要蠻橫地將人趕下車。
如果社會成員普遍具有這樣的意識,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這種『雙輸』的競爭。要培育這樣的意識,個人素質固然重要,但制度設計的導向作用是全局性和決定性的。沒有共同遵守的游戲規則,沒有平等的競爭環境,所謂『競爭』只能淪為野蠻、無序的弱肉強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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