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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從市衛生局獲悉,從下月起,本市第三方醫療糾紛調解機制將從現在的35家三級醫院逐步擴大至二級醫院,今後二級醫院萬元以上醫療糾紛不能再『私了』,而應通過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協調解決。
去年2月,本市在全國率先以市政府令的形式頒布實施《天津市醫療糾紛處置辦法》,建立起由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第三方客觀調解、通過保險理賠方式處置醫患糾紛的新機制。《辦法》規定,當發生醫療糾紛時,索賠額低於1萬元的,醫患雙方可自行解決,也可向市醫療糾紛調委會申請解決,還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索賠額若超過1萬元,醫院無權自行解決,只能通過市醫調委調解或訴訟法律程序解決,萬元以上賠付由相關醫療責任保險公司負責。目前,本市35家三級公立醫院已加入醫療責任保險,實行第三方調解機制,實施一年來取得明顯成效,糾紛量與賠付額分別比前一年同期下降66.8%和65.8%。此次二級醫院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機制的啟動,將為更多患者搭建起處理醫療糾紛的公正平臺,對構建和諧醫患關系起到積極作用。(記者任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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