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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錢後是否幫忙辦事
下屬送錢給他尋求晉昇
文強提拔他因他表現好
受賄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利的行為。在質證階段,文強和辯護律師都對這一細節非常關注。
給文強送錢的人,有商人、好友、下屬,每個人送錢目的都不相同。
在庭前證詞中,文強說,『他給我送錢是因為我是公安局副局長,以後有事好找我幫忙。』
對於下屬每年過節和過生日時送的紅包,文強說,『他們並未提出具體請托要求,我也沒有幫他們辦過具體的事情』。
公訴方出示的重慶市公安局禁毒總隊原副總隊長羅力的證詞說:『我知道給文強送錢能得到提拔,我看見3個沒本事的人被提拔成科長,就給他送錢了。』
起訴書稱,羅力先後4次給文強送了46萬元。文強只承認收過一筆10萬元。『羅力只說讓我關照他,沒明確讓我幫他當禁毒總隊副隊長。』
檢方證據顯示,文強在羅力得到提拔的黨委會上率先表態同意。
文強說,他不是率先,是按照程序一般由他第一個發言。之所以同意提拔羅力,是因為羅力一向表現很好,每次評選標兵都有羅力,三個標兵中的兩個都得到了提拔,羅力晉昇沒有問題。
下屬為保官位送了50萬
律師屬於孤證不應采信
給文強送過錢的重慶市勞教局原副局長冉從儉,在證詞中大吐苦水。
冉從儉想當重慶市勞教局政委,去年5月,托墊江老鄉陳某找到時任司法局長的文強。文強的臉馬上黑了:『他還想昇官?他在單位口碑很不好,民主測評倒數第一。局黨組正打算把他下放到下面的監所當政委。』
冉從儉為保住現有官位,湊了40萬准備送文強。『四零不吉利。』陳某提醒。湊不到錢的冉從儉從陳某處借了10萬,湊足50萬托陳某送給文強。
不久後,冉從儉發現,他被文強忽悠了,他不是倒數第一,而是第一。『我纔知道文強是這樣的人。』
陳某也在證詞中說:『文強不地道。』
法庭上,文強否認了兩人的說法。因為事關文強人品,辯護律師說,兩人的證詞不能證明『文強忽悠』的事實,文強是怎麼說的,冉從儉也是聽陳某說的,『屬於孤證』。律師請求法庭對該證據不采信。法庭表示休庭合議後再作評判。
青綠山水畫估價准確否
下屬購買時只花幾萬元
文強應請外地機構鑒定
昨天,對於重慶市公安局經偵總隊原總隊長趙利明送給文強的張大千青綠山水畫的價值,控辯雙方發生激烈爭執。
檢方出示重慶市價格認證中心的鑒定結果顯示:此畫價值364多萬元。鑒定書上沒有說明畫是不是張大千真跡。
文強和律師楊礦生、周曉亞律師倪澤仁均質疑這幅畫的價值認定,要求重新聘請評估機構評估。
送畫者趙利明2日說,此畫是花幾萬元買的,他買畫後請文物專家看過,說是假的。
楊礦生說,『這幅畫應先進行真偽鑒定,再進行價格鑒定,而重慶市價格認定中心不具備鑒定文物真偽的資格,應該請重慶以外的鑒定機構鑒定。』
公訴人則說,重慶市價格認定中心是指定的贓物價值鑒定機構,價格鑒定前已諮詢過文物專家。法庭表示是否重新鑒定將在休庭後評議決定。
關於包庇『黑幫』
是否為『黑幫』提供保護
文強此前筆錄不是真實意思
法官留待法庭辯論環節討論
在質證階段,文強否認了公訴方對其涉嫌包庇『黑幫』的指控,針對自己在庭上的部分供述和刑偵階段筆錄不符,文強兩次表示,『那些筆錄我是簽了字,但我做過很多次筆錄,希望法庭重點查看一下之前的筆錄,至於前後不一致的原因,我將寫一份自述材料,直接給審判長。』晚上的庭審中,文強再次說,『我是在筆錄上都簽了字,但有些並非我的真實意願。』
公訴方對文強涉嫌包庇『黑幫』的指控,共有六項內容,涉及其弟媳謝纔萍、白宮夜總會老總岳寧、豪城國際商業會所老總王小軍、保利夜總會老總龔剛模、雲夢閣俱樂部老總馬當以及『肉霸』王天倫,文強共收受他們送的錢財78.6536萬元。
對於這些指控,文強只承認他收錢的事實,並承認去過這些夜總會,但否認在這些場所嫖娼,也否認為這些人或他們的夜總會提供保護。
對此,主審法官說,文強多次到夜總會消費的事實可以認定,但消費中是否發生其他行為,他是否為涉黑組織提供保護,留到法庭辯論環節進一步討論。
去夜總會消費是否嫖娼
證言給錢很大方小姐很滿意
文強和媽咪發生關系沒給錢
豪城老總王小軍的筆錄稱,文強每次到夜總會都是讓陳濤提前打電話,每次都不付錢,他也不敢要。譚小波認識文強很長時間了,每次給文強介紹小姐,都是他負責,我沒有直接問過,也不敢問。譚小波只和他說過一次,每次費用都是文強自己給,還很大方,小姐很滿意。
文強辯護律師楊礦生認為,這些證詞是間接證據,不能直接證明文強有嫖娼行為。
公訴方提供的文強筆錄稱,『只有岳寧給我介紹過一次媽咪,其他人都沒有給我介紹過。在白宮夜總會,一個媽咪上來了,兩人發生了性關系,但我沒有給她錢。』
文強說:『不能說所有在夜總會工作的都是賣淫的,也不能說所有出入夜總會的人都是嫖娼的。』
對此,公訴人?寧說:『自己都是這種行為的參與者了,怎麼還能說不知道呢?就算這種行為不是夜總會組織的,是個人賣淫,文強也說了沒有給她錢,人家看上你文強什麼了,你不給錢也要找你?』說到此,庭上一陣大笑。
對於這份筆錄,文強否認。他說,他雖然在筆錄上簽了字,但不是他的真實意思表達。
是否知道俱樂部存在違法行為
下屬因為文強我沒查過豪城
文強我以為那是唱歌的地方
文強的下屬陳濤的筆錄稱:『文強和王小軍關系好,所以我沒去查過豪城,文強的性格我了解,他習慣點到為止,從不明說,他和王小軍喝兩杯酒,我就知道他們關系不一般。』
涉黑頭目龔剛模的筆錄說:『夜總會多少都有賣淫嫖娼行為,如果不把公安管理部門的關系搞好,他們隔三差五來查,就辦不下去了。我不喜歡他們3個人(文強、黃代強、陳濤),但也不敢得罪,因為文強在我這消費,就不會有人敢來查我。』
對於龔剛模的說法,文強說:『如果一個黑社會對我評價不高,我覺得很榮幸。我從來都不知道他們是黑社會,也不知道他們有賣淫嫖娼和容納吸毒,我就以為他們是唱歌的地方。』
文強的辯護律師楊礦生認為,目前檢方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文強知道這些娛樂場所有賣淫嫖娼行為,只是在證明這些場所有。文強知不知道是另一回事。
此外,在檢方的6項指控中,最有力能證明『黑幫保護傘』文強為黑社會鏟事兒的,就是王天倫案。
公訴方羅列了數十個證人的筆錄,證明文強曾在2007年9月收過王天倫托李勁松送來的20萬元,為打死人被刑拘的王宏偉鏟事兒。後來,王宏偉被取保候審,該案不了了之。
對此,文強承認他收了20萬元,但否認這是為了幫王宏偉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