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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2010年情人節最大的“杯具”是與春節“撞衫”,害得多少花店、酒店生意大失,多少情人無法共懷。而在我看來,2010年情人節最大的“杯具”,莫過於一個叫羅玉鳳的女生“一夜爆紅”。
羅玉鳳,身高1米46,其貌不揚,重慶人在上海,大專文憑。有“鳳姐”、“陸家嘴徵婚女”、“史上最牛徵婚女”、“芙蓉姐姐第二”之稱號。因爲其公開徵婚條件——“必須是清華或北大畢業生,經濟學專業碩士,身高176-183釐米未婚帥氣男孩”,並聲稱自己9歲讀書,“往前推三百年,往後推三百年,總共六百年沒有人超過我”,雷翻衆多網友,也由此一夜爆紅。“信鳳姐,得自信”,幾乎成了2010年情人節最大的“熱門”和話題策源地。
有人認爲這是專業的策劃公司在蓄意“炒作”,用有強大社會反差的徵婚條件吸引受衆的注意;有人認爲是中國網民的“審醜情結”造就了繼“芙蓉姐姐”之後的又一“雷人女生”;也有人認爲,羅玉鳳“已經是因自身的敏感和自卑造成輕微的精神不正常,她需要的是心理輔導”……一批又一批的網友,無不在對羅玉鳳的嘲笑和惡搞中獲得“娛樂”,而羅玉鳳,則在“被娛樂”中越發“爆紅”。
但作爲一個心訓導師,一個長期直致力於國人心靈成長研究和實踐的心訓工作者,面對羅玉鳳的走紅,我卻怎麼也“娛樂”不起來。羅玉鳳近乎誇張的姿態背後,其實是正常愛情觀徹底變異,和真心愛情的無情死亡。
一個身材不高,長相一般甚至有幾分醜陋,學歷更是平平的女生,卻對自己的未來對象開出“天價條件”,乍一聽,當然不可思議,因爲生活中這樣的現象很難發生。但細一想,誰規定了普通如羅玉鳳者,不能對自己的結婚對象“苛刻要求”?在婚姻自主的年代,羅玉鳳有權利爲自己的未來對象作出任何設想,哪怕她一心想要嫁給美國總統奧巴馬。而且這樣的權利,不僅屬於羅玉鳳,也屬於是任何一個未婚女性,神聖而不可侵犯。這樣的權利,焉能被“娛樂”?就算將來因爲沒有找到自己喜歡的結婚對象,羅玉鳳一輩子未婚,我們也只能說,羅玉鳳因爲堅守自己的愛情觀而沒有向現實妥協,是一個愛情理想主義者。這樣的理想主義者,怎麼可以用“有病”來概括?
關於愛情這一人類永恆的話題,已根本不需要我來解析。也沒有人不承認,“心”是衡量愛情的唯一標尺。作爲愛情的果實,婚姻更應該是“心”的結晶,而不是相反。但遺憾的是,在滾滾而來的商業大潮面前,在“物質至上”的現實語境下,婚姻早已被視作愛情的墳墓,物質對等和條件相當成了衡量婚煙選擇的最大衆化標尺。這樣的標尺面前,並無多少物質基礎的羅玉鳳卻大談自己的愛情理想,自然難免碰壁於現實,並由此被輿論視爲了“異端”。
顯然,羅玉鳳的走紅,並不是因爲她“病”了,而是因爲我們的社會“病”了——真心讓位於真金,愛情讓位於條件,理想讓位於現實。用《新週刊》的話說:情人節還活者,愛情已經死了!
我在《洗心改命》中曾提到自己的愛情——在我最落魄的時候,我給女友過生日,身上只有兩塊錢,便買了兩個玉米送給她做生日禮物。但就是這樣的條件下,我們不僅堅決地走進了婚姻的殿堂,我還鄭重地向她許下諾言:你給我十年的時間,我一定送給你一輛寶馬。後來,我不但買了寶馬給妻子,而且有了屬於我們的豪華別墅。是什麼力量成就了我們的今天?我想,就是因爲我們是建立在“心”而不是“金”的基礎上的愛情和婚姻觀。
但今天,那些婚姻門檻外徘徊的剩男剩女們,一談到對象,問的首先是“房子車子”,而不“心”。我記得讀中專的時候,《簡·愛》的故事在我們班無人不知,大家爲書裏的“灰姑娘”感動得不得了。可同樣是“灰姑娘”的羅玉鳳,今天卻成了娛樂的對象。羅玉鳳之所以紅了,就因爲她這樣的人少了——“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
有學生問我:“林老師,對於羅玉鳳這樣的自戀狂,你覺得她應該進行怎樣的心訓,纔可以正常起來?”我笑着說:“她如果擁有1000萬,你覺得她還是自戀狂嗎?”當然,羅玉鳳擁有1000萬也許不現實,但她爆紅卻是事實。這不,一個自稱是“富二代”的清華畢業生不是公開宣告他就愛羅玉鳳了嗎?! (林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