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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海南省紀委、海南省監察廳分別對原海南省交通規費徵稽局副局長兼省交通規費海上稽查大隊大隊長陳青亞做出了開除黨籍、行政開除等處分。春節前,在省交通運輸廳召開陳青亞案件警示教育大會上,省紀委、省監察廳案件審理室負責人宣佈上述決定。
根據省紀委要求,省交通運輸廳召開了陳青亞案件警示教育大會,對陳青亞案件進行通報。
會上,省紀委、省監察廳通報對陳青亞的處分決定;廳長董憲曾對交通運輸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提出了具體的要求。董憲曾強調,交通系統各級領導幹部要始終繃緊反腐倡廉這根弦,以案爲鑑,進一步增強紀律意識,潔身自好。
董憲曾還提出了三點具體要求:一是要完善監督機制,積極探索從源頭預防和治理腐敗的有效途徑,構建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立體預防體系。二是人事部門要把好用人關,選用爲人老實、作風正派的幹部。幹部一定要廉潔,有所作爲。三是不斷完善各項管理制度,財務、審計等部門要對廳屬各單位的財會人員進行摸底,不夠資格的必須進行培訓。各單位要認真組織開展排查工作,及時發現、整改管理中存在的問題。